区防指关于启动区防洪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31 16:45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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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家防总《关于做好永定河泛区运用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国水调〔2023〕2号)和市防指《关于做好永定河泛区人员转移等工作的紧急通知》(津汛发〔2023〕6号)要求,永定河泛区可能运用需要立即组织做好永定河泛区人员转移安置、堤防防守、分洪口门运用等各项工作,区防指根据《北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决定于2023年7月31日17时启动防洪Ⅱ级应急响应。

在三级应急响应上岗人员基础上,区防指全体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相关人员在本单位、本部门上岗到位。各单位根据区防办安排,做好到区应急局集中办公准备。气象组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每日至少发布4次气象信息。水情组要每日至少3次发布我区及上游地区水情信息及重要河道水势情况;提请流域管理机构等上级水文部门召开水情会商会议;做好分洪口及蓄滞洪区的测报工作。调度组要根据河道、水库、蓄滞洪区雨水情以及气象预报、洪水预报以及市防指综合调度建议,分析提出区综合调度建议;及时反馈相关各镇街、开发区和单位防汛抗旱指令落实情况。抢险组要组织召开抢险组会商会;掌握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伍和部队、民兵执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分洪口门破口分洪等任务情况,提供技术支撑,落实区防指相关指令。转移安置组要根据需要指导、协助各镇街、开发区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和灾民生活救助。物资组要密切关注物资需求状态,随时组织上报物资库存情况,通知区工信局、区国资委等部门与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保持联系,了解企业生产动态,各物资储备单位按区防指指令组织做好调运工作。通讯组要根据区防办下达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地点通讯保障要求,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通知。保卫组要组织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社会治安、交通疏导和群众转移后受灾地区的安全保卫等工作。交通运输组要执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交通运输任务,根据需要支援群众转移所需交通工具。生活保障组要根据需要指导、协助各镇街、开发区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援队伍、转移安置群众的生活保障。信息宣传组要配合市防指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汛情和工作情况,组织新闻媒体赴现场采访等。区教育局要根据雨情、水情,组织做好相关区域各级学校停课准备,适时组织停课,并做好在校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组织有安置任务的学校做好转移安置接收配合工作。区运管局要配合市交通运输委做好长途客运、轨道交通、城市公交等公共交通安全运行工作,适时采取停运措施。区城管委要组织全区城市公园视情况停止一切户外作业活动,转移公园内游客和工作人员至安全区域。视洪涝灾情,适时组织各燃气相关单位做好停止作业,人员撤离等工作。区武装部、区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区防指相关要求,分别协调组织驻区部队、武警部队、民兵和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参加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行动。其他工作组、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组织指挥本系统、本行业全力投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天津市北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7月31日        

    (联系人:孙维红,宋格;联系电话:2639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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