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根据《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双环邨街道办事处的通知》(北辰政发〔2021〕3号)精神,从即日起,启用“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双环邨街道办事处”印章。
附件:启用印章印模
2021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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