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FGP-2021-B-0091)公开招标公

发布日期:2021-08-16 09:30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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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FGP-2021-B-0091)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GP-2021-B-0091

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29.8万元

最高限价:529.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529.8529.8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不早于开标时间前1个月)。 (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01月至开标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3日 2021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方式: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现场发售领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联系方式:022-26393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联系方式:022-26491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燕

  电 话:13032278938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汽车租赁服务项目需求书.docx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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