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 北辰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市域社会治理实践中心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JZC-2023-03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4 18:05 来源:北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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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北辰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市域社会治理实践中心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C-2023-0303
项目名称:北辰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市域社会治理实践中心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0108万元
最高限价:88.010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88.0108 88.0108 其他服务 运维服务包括主题展讲解导览、邀请专家学者学访指导、中央和市级媒体宣传推介、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布展、党员群众主题活动策划与执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策划与执行、会务接待、群众活动组织、公益课程服务、自媒体宣传、新时代文明实践数字平台和微信小程序后台操作、设备设施操作及日常维护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北辰区党群服务中心及市域社会治理实践中心运维时间为一年,签约期12个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维时间自2023年9月1日起,截止时间与前两中心一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议,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7.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4日 2023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06室
方式:现场发售;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联系方式:022-869419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06室
  联系方式:022-26292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022-26292322

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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