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2-05-07 09:00 来源:北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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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负责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接待、机要、保密、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档案、年鉴大事记、应急值班、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党建党务、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老干部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后勤保障工作。协助办领导做好机关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2-86814777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负责网络内容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协调推进部门政务服务联通共享、业务协同、网上办理。负责推动政务服务智能化建设工作。负责北辰区智慧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应用、监督、维护等工作。负责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等系统平台的应用、监督、推动工作。负责推动实施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号响应”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机关政务服务过程和结果公开公示工作。负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络、核心机房、各类计算机系统软硬件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

联系电话:022-86814860


政策法规科

承担机关法治建设工作。负责政策法规的解读、宣传、推动和实施工作。配合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督查机关内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企业、群众信访接待、投诉处理工作。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

联系电话:022-26826960


监督管理科

负责政务服务大厅和窗口日常管理、进驻部门沟通协调、政务服务效能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工作。负责组织落实诚信体系建设、综窗受理等改革措施。负责机关内设科室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需要踏勘的许可项目统一组织联合勘验。负责区绩效考核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 022-26828622


营商环境科

负责组织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组织、推动、监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价。组织制定相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问题,打通办事堵点。参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推动落实工作。负责组织推动“放管服”改革、京津冀协同发展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22-86814103


政务服务科

负责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工作。负责推动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推动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负责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管理、解读等工作。负责组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承诺办理、现场办理、限时办理。负责组织协调推动审批和监管联动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等运行评价标准。组织推动减证便民行动。负责指导、推动、监督区级部门和各镇街、开发区政务服务工作,对镇街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进行协调指导、绩效考核。负责市绩效考核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22-86814766


审批一科

负责组织协调投资项目联合审批。负责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合理用能审批。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施工审批。负责人防、建设管理相关许可事项审批。负责牵头推动、组织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22-86814713


审批二科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水务、公路、运管、安监相关许可事项审批。

联系电话:022-86814753


审批三科

负责外资、商务、种植、养殖、畜牧、财政、城市管理、人力社保、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相关许可事项审批。

联系电话:022-86814949


审批四科

负责教育、体育、文化广播、新闻出版、文物保护、旅游、卫生健康、民政、司法、档案、统计、宗教相关许可事项审批。

联系电话:022-86814021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含有关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具体实施,组织推动有关部门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动审批和监管联动,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三)牵头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组织推动有关部门对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国家和本市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的有关要求,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编制标准化工作流程、规程和办事指南。牵头制定政务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监督评价机制并组织实施。

(四)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本区投资项目、经贸商务、环保城管、建设交通、文教卫生、社会事务、涉农事务等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和配套公共服务事项办理。

(五)牵头组织推动减证便民行动。组织各部门全面清理各类无谓证明材料,依法减少各类繁琐环节和手续,对各类证明事项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

(六)组织推行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推动政务服务“一门一网一次”一站式办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政务服务全程代办帮办服务机制,全面推行政务服务过程和结果公开公示,开展政务服务效能监督。

(七)牵头组织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的种类、标准、范围、流程,协调推动部门政务服务联通共享、业务协同、网上办理。负责做好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处理平台相关工作。

(八)牵头推动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推动建立服务高效、公平竞争、运行规范、监督有力的审批中介服务市场。依托政务“一网通”平台,开展审批中介服务网上选取、应用管理,对政府部门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进行监督。

(九)组织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督促推动各部门落实改善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价。

(十)负责对各镇街、开发区优化政务服务、开展行政审批、推动审批和监管联动、加强营商环境建设进行指导督促。会同有关部门对进驻区政务服务平台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日常考核。

(十一)负责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推进安全生产发展。

(十二)组织推动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市、区关于优化政务服务和改善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导向,不断创新政务服务模式,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组织推进全区各有关部门政务服务更加贴近群众期盼和企业需求,使政务服务更加集中、更加高效、更加便利,为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1.与区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1)区委编办通过拟订部门“三定”规定、牵头部门权责清单建设,明确各部门主要职责和具体行政职权。(2)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依据部门“三定”和权责清单,明确有关部门、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牵头推动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便民化工作。2.与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职责分工。(1)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发展,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支撑一体化,促进政务服务跨层级、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2)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应用主体建设,主要包括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与运行监督考核系统、智慧大厅、便民专线服务热线等。3.与行政审批监管部门衔接配合的职责分工。(1)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负责向行政监管部门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信息资料。(2)行政监管部门负责依法对本部门行政职权内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对涉及撤销或建议撤销行政许可的处罚情况和涉及失信、欺诈等有关诚信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通报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将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变更情况,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相关文件等资料抄送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协助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审批事项,配合参与重大行政审批事项的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并负责协调相关专家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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