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北辰区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数量13268件;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报送文件28件;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面积30平方米,信息查阅座席个数5个,电脑台数5台,累计接待查阅公众62人次,接听查阅咨询电话36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受理申请总数837件,同意受理答复总数837件。
(四)组织管理情况
以区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办设政务信息科,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保证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长效化机制。
结合我区实际,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把责任分解到具体部门。指导各单位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上报备案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创建了政府信息公开会商机制等。组织召开了信息公开培训会,为各成员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指导。
(五)平台和载体建设情况
区政府办及时对政府门户网站相关功能进行优化,增设政府信息公开模块并进行链接,有效深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水平,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要求各单位设专人负责网站信息更新、监督管理工作,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确定了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公众查阅窗口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集中受理点,区政府办政务信息科设来信和网上集中受理点,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的一站式流转和服务,确保了申请渠道的畅通性。
(六)监督保障情况
在政府办的指导下,各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细致严谨地做好此项工作。区政府已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依据各单位全年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其中主动公开、依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和被复议、诉讼情况等将作为重要考核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60 | 77 | 19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3 | 增14 | 68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76 | 增52 | 3245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041 | 减858 | 1533 | |
行政强制 | 42 | 增10 | 2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7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66 | 17985.9181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21 | 16 | 83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 | 4 | 17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09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7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6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9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7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9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54 | 1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4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2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0 | |||||||
2.重复申请 | 15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27 | 3 | |||||||
(七)总计 | 813 | 20 | 83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1 | 0 | 2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3 | 5 | 3 | 12 | 14 | 20 | 4 | 38 | 12 | 1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上看,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并逐步朝规范化方向发展。但是,此项工作离上级要求和公众愿望尚存有较大差距,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息公开力度和范围有待加大
一些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还需进一步加大公开的范围和力度,如重点领域涉及的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以及包括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情况,关系公众人身财产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产品质量管理督查情况等。
(二)信息公开整体理论和实践水平有待提高
有些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事对新《条例》的基本内容不够了解,对于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不能准确判断属于哪种公开情况,对于不予公开的各个条款,不能真正区分内在区别。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区政府办公室有针对性的制定出具体措施:
1.加强教育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教育培训必修课程,邀请专家学者讲授公开知识,开展公开案例研究,提升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和依申请公开业务办理水平,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为民办事的能力。
2.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每月不定时的抽查各单位相关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办解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绩效考核范畴。
3.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单位信息联络渠道,完善政务公开公务专职干部信息备案制度,实时更新备案信息。对新上岗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切实加大管理和指导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