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2-02-17 10:51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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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案件名称

邵瑞松沿途丢弃建设工程废弃物案

行政相对人

邵瑞松

处罚事由

2021年12月23日接群众举报,位于周庄村截流沟附近及南曹铁路桥下堆放大量建设工程废弃物。北仓镇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王琛玥、王子彬于2021年12月23日至现场进行了勘察取证。经初查,该处堆放的建设工程废弃物系相对人津C27668渣土车车主邵瑞松与津CE7059渣土车车主王振星于2021年12月23日凌晨乱堆乱倒所致。相对人津C27668渣土车车主邵瑞松的行为违反了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七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

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七项之规定,现依据《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处罚。

做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人民政府

做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2年1月26日

行政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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