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大张庄镇喜凤花园垃圾转运站2021-2023年度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JYGC20210910BC)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0 11:15 来源:大张庄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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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大张庄镇喜凤花园垃圾转运站2021-2023年度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48号银泰大厦A座190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GC20210910BC

项目名称:大张庄镇喜凤花园垃圾转运站2021-2023年度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6.0万元

最高限价:126.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126126垃圾处理服务垃圾转运站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最新期)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 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是专门针对小型、微型企业公开招标的项目。 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除。 5.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本项目仅限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2007】157 号)第十八条规定,中标供应商须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办理天津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证明文件。投标书中承诺中选后10日内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0日 2021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48号银泰大厦A座1909

方式:(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48号银泰大厦A座1908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48号银泰大厦A座19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15000元整;缴纳方式:电汇方式。投标人最迟应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无需领取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汇款信息: 开户名:天津璟逸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 账 号:1205016459000000067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村北

  联系方式:022-868537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璟逸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48号银泰大厦A座1909

  联系方式:022-587191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2-58719107

天津璟逸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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