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广)源街民间河(湖)长及社会义务监督员选聘工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06 18:30 来源:青广源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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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北辰区河(湖)长制工作社会监督,进一步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助推党政河(湖)长履职尽责,开拓政府和群众共同治水、管水、护水的新局面,青(广)源街现决定选聘2名民间河(湖)长及2名河(湖)长社会义务监督员。

招聘对象

青(广)源街范围内热心人士均可参与河(湖)长制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3. 热心公益事业,富有志愿服务精神;4. 具备一定文字撰写、语言沟通能力;5. 居住或工作地在河湖周边人士优先;6. 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优先;7. 企业家、社会公益组织工作人员优先;8. 退休的公务员、事业编工作人员优先;

民间河(湖)长工作职责

1.将巡查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中发现的问题上报,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2. 协助、配合党政河(湖)长开展河湖管理、治理、保护工作;3.收集民意民声,向区、所辖镇(街、开发区)级河(湖)长办反馈群众对于治水的意见和建议;4. 宣传实行河(湖)长制的重要意义,带动更多居民参与河湖管护;5.每半年向区河(湖)长办上报河(湖)长制工作落实简要情况(主要是存在的问题)。

社会义务监督员工作职责

1.对监督范围内水域的治理和管理效果进行监督评价。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水环境污染和破坏水环境等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及时上报。3.协助和参与宣传河(湖)长制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环保知识。4.每月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区河(湖)长办。

民间河(湖)长禁止行为

1. 以民间河(湖)长的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与河湖保护无关的活动;2.擅自接受第三方资助和赞助,以民间河(湖)长名义炒作自己或他人,做非法、欺骗或谋求私利的行为;3.利用媒体和互联网恶意炒作,或将未经核实的信息擅自在微信、微博或互联网等媒体上传播;4. 以执法者身份制止或处置河湖违法行为;5. 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活动。

社会义务监督员相关要求

1.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职责,严禁私自透露评议活动的有关内容。

2.清正廉洁,不以社会监督员的身份谋取私利,自觉维护社会监督员的良好形象。

报名方式

报名电话:022-86938629(青(广)源街公共管理办公室)

有意担任民间河(湖)长或社会义务监督员且符合条件的居民,请拨打以上报名电话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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