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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青光镇2016年镇级预算调整方案》
的决议
﹙2016年8月17日 青光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镇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镇财税办公室受镇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青光镇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经过审议,决定批准青光镇人民政府提出的《青光镇2016年镇级预算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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