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镇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29 11:25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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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创新。2023年,青光镇在区河(湖)长办的指导和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总河湖长1号令,积极推动河湖长制向纵深发展,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全面建立履职尽责体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镇域内河湖面貌持续向好。为广泛接受群众评判监督,现将全年河湖长制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1.常态化巡河工作落实情况。青光镇现有一、二级河道3条,沟渠53条,坑塘3,已全部纳入河湖长制台账管理2023年,镇级河(湖)长累计巡河155人次,其中发现问题149个并落实整改完毕,村级河(湖)长累计巡河3011人次。充分发挥基层河(湖)长常态化巡河作用,让河湖长制工作有标准、有章法、有依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辖区内河道未出现重大水环境事件。

2.持续巩固河湖“清四乱”成果。为确保河湖“清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落细落实,杜绝新增“四乱”现象。青光镇按照“走、看、查、治”的目标要求,坚持把河湖“清四乱”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同部署、相结合。按照村级定期排查、镇级随机抽查的“定期排、随机抽”制度,对排查抽查发现的问题,严格实行“清单式”督办推进、“台账式”跟踪管理,“销号式”限时整改,实现了河湖“清四乱”问题排查整治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高标准高质量落实。

3.河湖遥感图版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工作要求,累计现场核查遥感问题点位33处,并全部建立档案,实行“一个问题、一整改措施、一整改进度、一整改销号”的管理模式,全程跟踪整改效果,确保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截至当前,问题点位已全部完成销号。

4.汛期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汛期,镇河(湖)长办联合镇防指部对子牙河、外环河、永清渠开展多次清河行动,清理地笼12个,渔网3个,各类阻水物10余吨,共出动清洁人员70余人次,清运车10余辆次。动员主要河道周边村民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清理工作,提高社会公众河湖保洁意识的同时,有效促进河湖环境改善。

5.春冬季清河湖专项行动。今年春季和冬季对照河湖清理行动计划,对镇域内全部水体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按照“全面清理、不留死角”的原则,清理水面漂浮物、杂草、堆物等各类垃圾20余吨。发现重点点位3处,认准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措施,倒排工期,全部按时完成整改销号。通过专项行动整治,全镇河湖面貌全面向好,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6.加速幸福河湖建设。 按照2023年天津市总河(湖)长1号令要求,青光镇积极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努力达到“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先进水文化、科学水管理”的目标。永清渠青光镇段荣获天津市2023年示范河段称号。

7.开展乱泼乱倒整治。在“乱泼乱倒”专项治理行动中,针对建成区餐饮、洗车、夜市等生产经营性单位进行检查,共计排查20余户,不符合要求商户已全部完成整改,有效维护了城市排水设施完好,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

8.开展河道入河污染溯源排查。按照工作要求,对环内建成区商户排水情况、青光村、刘家码头村和韩家墅村工业区及部分小区雨污管网情况进行深入排查,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推动完成整改,有效降低河道汛期污染强度。

9.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专题会议。全年共召开河湖长制专题工作会议5次,严格执行各项河湖长制工作制度,认真履行河(湖)长职责,按照“巡查-通报-整改-反馈”的问题闭环处置机制,实时跟踪各类涉水问题处置流程,及时有效反馈处置结果,做到立整立改、处置有力。

10.扩大宣传覆盖营造良好氛围。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意见>的通知》、《2023年北辰区河湖长制宣传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的落地生根,凝聚推进河湖长制纵深发展的共识合力,努力形成线上线下全覆盖的河湖长制宣传矩阵。通过完善涉水标志标牌、志愿服务活动、新媒体宣传等方式,向广大群众传播水环境保护理念,营造保护河湖良好氛围。全年共更新河湖长制公示牌4处,新增主干道路宣传标牌2处。

11.多种形式开展河湖长制普法宣传。针对沿河群众涉水法律意识不强问题,镇河(长)办牵头组织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2次,向辖区群众讲解河湖长制背景意义和目标任务,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倡导群众关注身边的水环境,杜绝垃圾、污水入河等不良行为,夯实了水环境治理法治基础。

二、2024年工作计划

1.增强政治站位,压实河长责任。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认真开展好“清水、畅河、净源”行动,全面落实“一河一策”治理措施,始终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2.规范日常管理,推进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天津市、北辰区河湖长制相关工作任务,结合全镇工作实际,积极推动河湖长制主要任务有序开展。加强河湖监督管理,持续推动河湖“四乱”清理常态化、规范化,积极开展清河湖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河湖环境。

3.加强联防联控,凝聚工作合力。持续落实总河湖长1号令精神,充分运用“河湖长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发挥“跨界河湖长”作用,强化与区河(湖)长办沟通交流,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综合施治,充分利用联防联控机制,实现共治水体河清岸绿的河湖面貌。

4.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增补河湖长制公示牌,便于群众监督。开展保护河湖、节约用水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宣传手段,定期发布河湖长制信息及宣传材料,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5.落实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清。持续强化河道日常管护与监督检查,加强长效制度建设,切实抓好长效管理,确保我镇各类专项行动良好效果长效保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深化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机制,强化部门上下协同作业,层层压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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