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邨街公开承诺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1-11-25 09:29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双环邨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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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全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结合我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开承诺是指我街根据职能要求,将履行职能和对外服务的事项及保障措施向社会和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的制度。

第二条公开承诺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实施原则。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实施公开承诺。

(二)全面真实原则。除涉密事项和个人隐私事项都应做出公开承诺。

(三)注重实效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方便服务对象办事。

(四)便于监督原则。畅通投诉渠道,便于社会和服务对象监督。

第三条公开承诺的形式:主要通过公众号、宣传栏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方便社会和服务对象监督。

第四条公开承诺内容

(一)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及落实措施。

(二)各类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办结时限。

(三)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内容、要求及保障措。

(四)我街各部门业务工作中社会关注、服务对象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措施。

(五)规范工作人员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制度的措施。

第五条我街各部门都应结合各自职责和服务事项向社会和服务对象承诺公开事项。

第六条街党工委、办事处负责全街服务承诺制的落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责本部门服务承诺制的落实。

第七条街党工委、办事处定期对各部门服务承诺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办理投诉。

第八条本制度接受服务对象、行风效能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开展承诺、践诺情况纳入机关工作年度考核和干部考核,与干部奖惩挂钩。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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