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人民政府关于作出年产35kV及以下电线电缆5万千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镇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6880033
通讯地址:北辰区双街镇顺境北路与双进道交口西北侧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年产35kV及以下电线电缆5万千米项目 |
天津弘瑞电力有限公司 |
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源分园龙淮路11号 |
九河(天津)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津辰双街审[2024]5号 |
2024年3月15日 |
附件: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年产35kV及以下电线电缆5万千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