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赵大来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发布日期:2023-11-10 09:37 来源:双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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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双口镇当罚决(202330

案件名称

赵大来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双口镇当罚决(202330

行政相对人

赵大来

处罚事由

2023年11月6日,赵大来于双口镇双口三村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容器。

处罚依据

违反了《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4条之规定,依据《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65条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人民政府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3年11月6日

行政处罚结果

100元罚款

运行流程

简易程序:调查-决定-执行

赵大来当场处罚决定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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