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民参保调查工作开始啦!请双口镇的各位村民积极配合
全民参保调查工作,是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基本情况进行记录、补充完善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全民参保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全民参保调查工作事关广大居民的社会保险权益和福祉,请积极配合填报相关信息。
本次调查工作由双口镇统一佩戴“全民参保计划入户调查证”的调查员上门调查,村民们也可以在接到通知后选择自行前往村委会配合调查。调查内容包括需调查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就业状态、现参保情况、未参保原因等,这些信息仅用于录入全民参保调查库,将进行严格保密。
相关政策:我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困难人员包括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和特困供养人员三类人员。困难人员可以享受财政代缴政策。
困难人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11号)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税务局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22号)规定, 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的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市财政按照每年6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50%的养老保险费。
对年满6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且未领取本市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困难人员,自2018年12月1日起,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政策终止日期暂定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需北辰区双口镇户籍)
3、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天津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原件、复印件
办理时限: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具有北辰区双口镇户籍的困难人员:每月1-15日的工作日
2、年满60周岁、具有北辰区双口镇户籍且未领取本市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困难人员:每月1-26日的工作日
办理地点:
双口镇政府后院第二排平房党群服务中心3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