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2022年度开展病退申报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0 17:00 来源:双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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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工作部署,依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申请提前退休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4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度北辰区病退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申报条件


 截止2023年3月31日,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后,不能从事正常生产劳动,病种和病情程度符合《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文件要求,能够提供完整病历资料,在我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视同和核定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经本人自愿,可申请病退鉴定。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申请病退鉴定,可以参照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请书(表一)。申请书为统一格式,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并如实填写本人签名。本人无法签名的,由监护人代签并注明(提供代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受理部门处盖企业公章。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3.始发及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提供本市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包括:首页、住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病理报告及各种辅助检查材料、医嘱单等,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室章及骑缝章,收取的病例复印件不再退回。

4.《介绍信-诊断证明书》原件。申请人持统一格式《介绍信-诊断证明书》到住院医院复印住院病历和开具诊断证明书,《介绍信-诊断证明书》由住院医院医生填写,诊断内容须和住院病历诊断内容、申报疾病一致,并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

5.医疗费用票据复印件,加盖所属医院财务章(如住院票据原件丢失,请到医院财务科复印并加盖财务公章。如已报销,由报销地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6.《鉴定简表》申报单位填写后须贴档案袋左上角,身份证复印件贴在档案袋右上角。

7.公示、公示报告及公示照片

8.全部纸质申报材料统一为A4规格

9.表二使用照片必须为一寸半红底照片


申报时间


1.定期申报:职工所在单位或存档部门可于2022年3月10日-2022年3月16日领取相关申报材料(携带病历资料),并于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2日完成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超过规定时间上报材料均不再受理

2.按月随报:恶性肿瘤经综合治疗无效复发、转移及各种原因致植物状态持续三个月以上的,实行按月申报,受理时间截止每月7日(遇节假日顺延)


申报地址


申报地址:北辰大厦1号楼2楼16号窗口

 联系电话:26391270-2015


注意事项


1.在组织申报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做好相关申报材料和人员消毒防疫、流行病学调查和健康筛查工作。

2.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供病退鉴定所需要的相关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区劳鉴办有权取消申请人鉴定资格:

⑴提供虚假病史资料的;

⑵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市劳鉴办统一安排的医学检查或现场鉴定的;

⑶冒名顶替、无理取闹、扰乱鉴定工作秩序、威胁鉴定专家和工作人员的。

3.特殊病种申报相关要求:

⑴单纯性糖尿病、高血压、小儿麻痹症、先天性聋哑、酒精依赖综合症等疾病不作为申报依据,脑血管意外和骨科术后患者,须经半年以上康复治疗后可申报病退鉴定。

⑵精神病类病种申报,住院病例限我市安定医院、安康医院、安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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