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制定。报告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相关指标统计表附后。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镇实际,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落实;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开展资料整理上报、信息更新维护、咨询答复等工作,有关工作情况和资料按规定及时上报。年末进行自查总结,档案资料按时归卷,整理规范。
(二)强化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
以公开、便民、廉政、高效为基本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我镇政务工作、政府信息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按照《条例》《规定》文件要求,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统计、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机制和工作程序。依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公开政务信息,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批,所有信息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律师审核后,由专门负责工作人员统一发布。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三)切实落实政策,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专人负责信息网站更新维护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要求完善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等信息,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信息公开各栏目及时更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要求编制,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在第一时间内在网站上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2 | 1 | 5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1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0 | 2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8 | 18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1 | ||||||
2.重复申请 | 2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53 | 1 | 5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4 | 1 | 5 | 2 | 1 | 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人员认识上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不够完善全面、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镇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完善公开内容及工作机制与制度,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激励机制,为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单位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表格中的信息统计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