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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档案馆关于公开征集红色档案资料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8 10:33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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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四个“好”和两个“服务”的批示精神,进一步丰富馆藏档案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天津市档案收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北辰区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红色档案资料,敬请社会各界组织和人士踊跃参与。

一、征集范围

1.地域:凡在北辰区行政管辖区域内形成的或与北辰区有关的红色档案资料。

2.时间:反映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各个历史时期对北辰区党组织建设具有较大影响的事件、活动、会议及人物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内容

1.纸质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对北辰区党组织建设、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事件、活动等史料,尤其是涉及重要会议、纪念场所、代表性人物等文件、汇编、记录、决议、指示、报刊、诗歌、图书等史料。

2.图片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北辰区党组织建设、发展和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会议、代表性人物等红色革命历史图片。

3.实物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北辰区党组织建设、发展和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会议、代表性人物等的物品,包括党旗、党徽、党章、勋章、证书、工作证件、代表证件以及革命斗争、战争时期的军服、肩章、臂章、票据、契约、生活用品、地图、宣传品、旗帜、会标等各种代表性历史见证实物。

4.声像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北辰区党组织建设、发展和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会议、代表性人物等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录音、录像资料。

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照片、录音、录像等应为未经编辑处理、压缩的原始记录,要求主题突出、内容清晰,并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事件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等相关信息。

三、征集方式

1.以无偿捐赠为主,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及有关个人通过发送邮件或者来函、来电,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

2.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本馆对已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照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

3.捐赠档案资料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4.对于自愿捐赠档案的组织及个人,区档案馆将按照有关规定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整理后入馆保存。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辰区档案馆接收征集科

联系电话:022-26392568  

征集邮箱:bcqdag@tj.gov.cn(邮件注明“档案征集”)

联系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档案馆(北辰道389号)

邮政编码:300400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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