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浦口村
上蒲口村
上蒲口村位于北辰区中北部双街镇中部偏西、北运河西岸,北与庞嘴村1.2千米相连接、东与张湾村0.8千米隔北运河相望,南与下蒲口村0.5千米接壤、西临2千米为永定新河。南小北大,尾部南菩萨庙,头部为真武庙,西爪为西场,东爪为北庄户四部分组成,村形为蝎型,占地面积3.91平方千米。该村的“同乐高跷会”远近闻名,被列入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辽时曾为辽军养马之地,因地势低洼,常年生长蒲草,东有北运河,故名“蒲沟”。明永乐年间(1403—1424年)始建村,称蒲口,初为周、宁、丁三户,有“丁八百,宁一千,赶不上周家一篱笆沟”之说。因该村与村南之蒲口村重名,遂改称上蒲口(古代以北为上)。清代,雍正八年(1730年)上蒲口村划归天津县管辖,乾隆元年(1736年),实行巡检辖村制,上蒲口村属时西沽巡检管辖。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天津县设4乡34区,上蒲口村属北乡第十八区管辖。据《典籍中的北辰》记载,宣统元年(1909年)四月二十五日,境内代办邮政商铺,上浦口邮政代办铺商代办局名称,浦口代办邮政铺商。所属地区,天津。代办人,周炘。
民国时期,天津县北乡,设双街乡和汉沟乡。上蒲口隶属双街乡。民国38年(1949年)3月,天津县实行区辖村制,村直属天津县第八区。1950年7月,并归天津县四区管辖。1953年5月,上蒲口村归属双街小乡管辖。1958年4月,4个小乡裁并为张湾乡,属张湾乡管辖。1958年8月,并入幸福人民公社,张湾大队辖上蒲口。1959年3月2日,幸福公社改称北仓公社,并实行管理区辖生产队制,张湾大队改为张湾管理区,隶属张湾管理区。1960年6月27日,隶属津北畜牧场双街分场。1961年5月,隶属双街公社。1983年7月,隶属双街乡。1992年3月6日,北郊区改称北辰区。1995年9月,该村隶属双街镇至今。
据《津门保甲图说》载,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浦口为道侧巨镇;前之岐者入村复合,民廙聚焉。由京至天津,此为入境门户。图内庙二,村一,北界汉口。绅衿三户、铺户六十五户、烟户八十三户、应役二户、当兵九户、佣作五十八户、负贩一十六户、僧道二户,共二百三十八户(大口一千二百口;小口七百三十七口)。民国23年(1934年),有456户,1720人(《典籍中的北辰》载);1980年,有547户2475人;2016年,有930户2808人(统计资料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上蒲口村民住房多为土坯房和茅草房。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村民逐步盖上砖木结构平房。1996年年末,居民实有住房2303间,面积5.5万平方米。2013年村内实行城镇化建设以宅基地换房,是年7—10月,实施拆迁。
摘自《北辰村落简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