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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不忘初心·信念永恒”中华诗联辞赋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06 09:41 来源:北辰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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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委宣传部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举办“不忘初心·信念永恒”中华诗联辞赋大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中国楹联学会、市文明办、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文联、天津日报社、今晚报社、和平区委。

  承办单位:市楹联学会、中华诗联辞赋文化研究院。

  二、活动时间安排

  活动自8月1日开始至年底。采取边征集、边宣传的方式进行。分为征集、评选和宣传推广3个环节。

  具体安排为:

  1.征稿阶段:8月1日至9月20日

  2.评选阶段:9月底至10月上旬,推出候选作品,进行网络投票。10月中旬,公布获奖作品。

  3.宣传推广阶段:10月下旬至12月底,对获奖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举办优秀作品联墨展基层巡展和经典名篇吟诵活动。

  三、征稿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主题,充分运用传统文化诗联辞赋的艺术表现形式,对讲话精神的核心内涵进行宣传阐释;亦可围绕走好新时期长征路等重大时代命题和“9·3”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9·30”烈士纪念日等重要纪念日展开创作。参赛作品应符合格律规范,内容需积极向上、紧扣主题,并贴近时代、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体现思想性与艺术性的高度统一。

  1.楹联作品须符合《联律通则》的创作规范,新旧声均可、但不得混用。单比不得超过15字。每人投稿数量不超过5副。

  2.近体诗、古体诗提倡使用古音平水韵,新韵亦可,但不得混用;词作须用《词林正韵》,谱式须有出处依据。诗词每人投稿数量不超过5首。

  3.辞赋需合乎古典范例的传统辞赋,包括汉赋、骈赋、律赋、散赋等,限投两篇。

  4.所有参赛作品文责自负,严禁抄袭、嫁接他人作品。凡在其他赛事中曾取得优秀奖以上作品严禁参赛。本次活动征集到的所有作品的最终解释权和使用权归活动组委会所有。大赛组委会只接受电子稿件,楹联、诗词、辞赋作品分别投稿于专设邮箱,主题注明“中华诗联辞赋·参赛作品”字样。邮件请用宋体小四号字直接发送,勿用附件。稿件需一次发送,不得重复投稿,不接受修改委托。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详细通联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四、评审

  根据公正、公平、公开的评审原则和专业大赛三级评审规范(初评、复评、终评),聘请国家级专家组成评审团,并按诗、联、辞赋三个组别分类进行评审。组委会在初评、复评的前提下,对入围作品进行网络投票。然后,组委会综合网络投票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产生终评结果,并通过天津日报、今晚报以及中国楹联学会网、中华国粹网、联都网、天津文明网等向社会发布。

  五、奖项设置

  按诗、联、辞赋三个组别分别进行评奖。

  特等奖:每组各1名,奖金10000元;

  一等奖:每组各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每组各2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每组各5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每组各20名,奖金200元。

  每个单项奖可同时兼得(所有奖项均为税前奖金)。部分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

  六、大赛邮箱及通信地址

  1.楹联组邮箱:jgbylds@163.com

  2.诗词组邮箱:jgbscds@163.com

  3.辞赋组邮箱:jgbcfds@163.com

  4.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42号,邮编:300070,电话:(022)23370596。

  七、工作要求

  “不忘初心·信念永恒”中华诗联辞赋大赛是我市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开展“弘扬红色传统决胜全面小康”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开展爱党爱国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此项活动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抓好。要认真做好作品征集、网络投票环节的组织发动工作,协助市楹联学会、中华诗联辞赋文化研究院做好宣传推广阶段的有关工作,配合新闻媒体做好相关采访报道。各单位要做好档案留存工作,将征集作品及时报送区委宣传部(user145)。

  联系人:市楹联学会陈伟明13207690038

  市委宣传部董昊悦83609521

  区委宣传部孙辛保26393022

  中共北辰区委宣传部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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