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北辰区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公告
天津市北辰区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是我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案,对于促进全区“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结合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部署要求,以及区各单位相关要求,我委认真梳理,组织编制了《天津市北辰区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提高《方案》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对此《方案》进行公示,欢迎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公示期自2022年9月28日起至2022年10月28日止。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如下:
邮寄地址:北辰区延吉道1号农业农村委指导推动科王光彬收;
邮编:300499;
联系人:王光彬,联系电话:(022)85103369;
电子邮件:bcqwnb@tj.gov.cn;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请留下真实姓名、电话,以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附件:《天津市北辰区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22-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稿》
背景介绍
“十四五”时期,是天津由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北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部署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要点、找准切入点,做到措施细化、责任强化、效果实化,持续用力推进乡村振兴。北辰区立足“大都市近郊区”的区情农情,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要求,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现结合《天津市北辰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天津市北辰区建设“三美四乡”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区农业农村委起草了《天津市北辰区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强化顶层设计,健全责任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政策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