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公开征求意见稿)
2022年北辰区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立足严的主基调,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结合北辰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一)强化食品安全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和区委、区政府《北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定期对各部门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年底前,各镇街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作为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推动镇街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
(二)按照市食安办统一部署,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对“十大攻坚行动”实施效果进行督查。每季度发布北辰区食品安全指数综合评价各镇街食品安全工作。组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和食品安全应急演练。编制食品安全白皮书。
(三)严格责任追究,依照监管事权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对本计划工作任务落实不力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约谈机制。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全力维护大局稳定
(四)全力保障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食品安全。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连锁经营企业、网络平台企业、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团餐领域(单位食堂)、牛羊肉销售和白酒生产等,全面排查处置风险隐患。加大重要节假日期间检查巡查力度,开展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及时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五)强化进口食品“人物同防”。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一级冷库(集中监管仓)管理。强化生产经营环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联防联控,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三专、三证、五不准”要求;做好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和疑似阳性事件调查处置。
三、加强源头治理
(六)净化产地环境。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治理。落实国家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在轻中度污染耕地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措施;在重度污染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
(七)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加强兽药网络销售监管。完成4种高毒农药的淘汰工作。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
(八)加大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实施出入库第三方检验。将镉列入稻谷出入库必检项目。强化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每万吨粮食产量不少于1个监测样品。加快粮食环保烘干设备设施推广应用。
四、加强过程严管
(九)严格食品生产监管。落实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要求,配合市市场监管委开展体系检查、飞行检查和证后审查,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
(十)持续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餐饮服务规范年”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加大对连锁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中型以上社会餐饮服务经营者“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加大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力度,规范线上线下经营行为。督促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大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力度。加强建筑工地、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旅游景点、旅游饭店(民宿)、交通运输等领域的食品安全行业管理。
(十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组织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和中小学校校外配餐食品安全等专项行动,对校园食堂和集中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风险排查,净化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环境,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学校、幼儿园的检查巡查力度,严格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陪餐制,校外供餐单位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比例达到100%。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三年工作总结,持续保持治理成果。
(十二)严格特殊食品企业监管。持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市场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配合市市场监管委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
五、全面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十三)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全年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570批次,达到6.92批次/千人。其中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750批次;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量1820批次。持续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和食用农产品定性检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推动区级检测机构通过计量认证(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CATL)。完成国家(天津市)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任务。
(十四)提升风险监测水平。落实天津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强化风险监测结果的研判、运用。加强重点食物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
六、严惩重处违法犯罪
(十五)深入实施“铁拳”行动。集中查办一批非法添加、食用油掺杂掺假、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案件。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持续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十六)开展“昆仑2022”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不规范使用农药兽药,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犯罪活动,强化跨区域协同打击,全环节铲除犯罪利益链条。
(十七)持续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三年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七、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十八)加强标准宣贯培训。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培训力度,对食品安全标准的使用进行跟踪评价。
(十九)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修订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工作约谈、评议考核、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管理等制度机制。
(二十)推进智慧监管。紧密结合“智慧北辰”建设,逐步构建覆盖全区的政府数据共享开放体系。鼓励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建立电子追溯系统。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持续完善运用“北辰区智慧三农监管服务平台”。积极配合推进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体系宣传推广力度,消费者通过食品工业企业追溯平台查询追溯信息次数比2021年提高50%以上。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
(二十一)实施信用监管。优化“信用北辰”平台,推动信用信息运用。将食品抽检结果、核查处置信息等有序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违法食品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依托天津市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平台,实施差异化监管。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组织各级政府、行业协会、食品工业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培训。严格执行《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企业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二十二)提高队伍专业化能力。依托现有资源推动区级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按照《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办法》和考核大纲,组织开展食品生产检查员培训。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在食品安全重大决策、法制建设、监督执法、风险研判、风险会商、行刑衔接等方面的作用。按照常住人口1人/每万人标准配备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出台专门管理办法强化队伍管理。进一步强化涉农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
八、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三)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加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传,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积极投保,充分发挥保险在风险防控、事故救治、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推进食品企业品牌建设、产品认证工作。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在食品工业企业中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互联网+食品安全”新模式。组织“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等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严格落实《关于推进冷链物流运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二十四)强化科技支撑。将食品安全纳入北辰区科技计划,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技创新,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依托专业技术机构,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科学研究,提高食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
九、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二十五)持续推进“双安双创”。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域创建工作,补齐创建短板弱项,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国家验收夯实基础。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创建成果。
(二十六)强化社会监督。借助天津互联网辟谣平台,依法坚决打击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加强舆情监测和信息共享,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支持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持续开展“随机查餐厅”“餐饮红黑榜”“你点我检”“你买我检”等社会监督活动。
(二十七)开展科普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做好食品安全“八五”普法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形成以“一网一微”(天津市食品安全网、北辰食安微信公众号)为主,区食安委各有关部门微信公众号、官网等为辅的宣传矩阵,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影响力。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