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住建委关于对《北辰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 工作征求意见的通知
公告
为保障公众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北辰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增强工作透明度,北辰区住建委根据法治政府工作要求,现就《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开展后评估工作。为广泛听取民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bcqhmcs@tj.gov.cn
2.通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350号;邮编:300400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8月29日。
附件:《北辰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5年8月15日
背景介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2〕17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津住建发〔2019〕3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成效,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打造繁荣富裕、文明和谐、宜居美丽的新北辰,北辰区住建委制定《北辰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从“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营”各管控阶段的管理制度,以管控海绵城市建设指标、检验海绵城市设施效果,实现北辰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指标。截止2024年底,已完成10个排水分区的海绵城市建设,完成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4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