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8-23 16:18 来源:北辰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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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区委、区政府:

区医保局2019年1月组建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市医保局的指导下,局党组紧紧围绕医疗保障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医保为目标,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强化领导、狠抓落实,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将北辰区医保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医保组织保障

区医保局组建后,迅速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拟定各类医保政策、研究重大医保事项等,明确了法治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将每项重点任务详细分解到综合科具体实施。

(二)建立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建立执法办案分工机制。局党组明确要求行政处罚和稽核案件都要按法律程序开展工作,建立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互相制约的内部执法办案分工机制。在稽核案件中,由医保分中心对违反协议管理的事实进行调查,提交区医保局集体决定或局领导审批。对简单明确的稽核案件,由医保中心直接作出处理。

二是建立执法责任机制。建立法治医保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履行医保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分解落实法治医保建设责任。

三是建立执法监督机制。采取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将例行检查与随机检查结合。同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公开医疗保障政策实施情况、基金运行情况、执法监督情况等,特别是及时公开与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报销政策、医保目录调整等内容,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严格规范依法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四)确保行政执法程序合法、公正、文明

2019年度我局严格落实医保监管职责,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我区医保基金监管“1234”工作模式。对辖区76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组织各类行动52次,全面建立工作台账。约谈警示、督促整改定点医药机构17家,暂停联网结算1家,追回违反协议医保基金9225.11元,监督定点医疗机构自查主动申请退费34465.28元,督促机构提供自查自纠报告78份,整改各类问题200余个。加强事后处理督办力度,对检查自查问题突出的19名涉事当事人,监督各机构给予罚款、降级、停职等处罚,增强自觉履行“两定”协议和自查自纠责任意识,有效促进医保行政部门监管效率。

(五)提高医保依法行政能力

在局领导的重视下,申请行政执法证2人,聘请律师1名,加强全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19年,医保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有待完善;二是法治医保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负起责任,强化政治责任感、使命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推动法治医保建设。

(一)落实法治医保建设责任

始终把法治医保建设的落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统筹各项业务,促进协调发展。细化分解法治医保建设工作要求,明确2019年法治医保工作重点。建立层级分管机制,党组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层层分解责任,自上而下贯彻落实各项工作,确保法治医保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顺利进行。

(二)带头履行法治医保职责

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肩负起法治政府建设的重任,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落实法治医保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各项决策规定,坚持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均由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

(三)强化法治医保监督制度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对医保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展开检查和督导,切实落实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保障医保执法行为依法实行、有法可依。二是加强外部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公开各项执法工作情况,开通群众监督通道,聘请法律监督员,强化法治医保建设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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