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北辰分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8-23 16:30 来源:市规划资源局北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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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总结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工作成效

(一)分局领导班子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并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中心负责同志任小组成员。做到了分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定期召开法制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分局法治建设工作,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三)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领域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且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并将宪法纳入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

(四)制定重大决策集体会审制度,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开展执法案卷自查。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严格按照市政府、区政府与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我局的要求,全面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依法公示事项的各项指示:

1.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在门户网站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编制并公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2.规范事中公示。严格按照《天津市持证执法管理办法》(1997年市人民政府令第73号)的规定,加强对申领和使用天津市行政执法证件行为的管理。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要佩戴或者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结合我局工作特点,对通知书、告知书、物品清单、询问笔录等需要在行政执法现场使用的行政执法文书进行统一规范,如在执法活动向被检查对象告知说明时,能够以执法文书告知的,出示执法文书。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采取统一工装、佩戴胸牌标志或摆放公示牌等方式向办事对象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

3.落实事后公示,按照上级机关对于统一公示的要求,研究制定数据信息共享使用和公示规则。逐步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完善公示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

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

1.落实市规自局对我局行政执法文书的要求,使用统一规范后的执法文书样式,对上级部门开发的行政执法系统及时反馈使用意见,做到纸质文书和电子文书一致,并逐步扩大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的范围,提高执法文书电子化的水平。

2.对可能涉访涉诉的重大执法案件中的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实际执法工作需要,按照不低于每4名执法人员配备1套音像记录设备的最低标准,我局现已配备执法记录仪4套。鼓励执法人员利用音像记录设备,对相关执法过程和执法场所进行音像记录。

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为有效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结合“三重一大”的工作要求,配备一名局领导作为专职法制审核人员、局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提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严格按照《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津国土房监函字〔2017〕1372号)要求的审核范围、内容及程序。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按照法制审核人员数量不少于本单位实际执法人员总数的5%的标准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并结合“三重一大”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及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100%。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对重大执法活动网上公示。切实保证行政执法决定严格依法作出,守住法律底线,保证依法行政、合法行政。

(二)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分局按照谁行为、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化解涉地纠纷。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时提交复议答复,积极配合复议机关调查取证、听证、调解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适时组织开展本单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2019年度,分局取得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的好成绩。

三、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

(一)分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完善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以集中宣传、岗位宣传、以案普法为主要方式,以深化“法律六进”等工作为载体,以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为主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以案释法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做好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

(二)不断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利用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人流量较大的特点增加法治元素,适时宣传自然资源方面法律法规。

(三)严格落实学法制度

分局严格落实学法制度,将宪法法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处级领导干部至少开展4次集体学习。并要求在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中做到全部参加并且合格。

四、认真落实完成区委依法治区办及各协调小组部署的法治建设任务。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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