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9-11-06 15:30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全面完成《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按照《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我局认真开展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  工作情况

2019年,我局结合市场监管职能,按照《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是大力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推进“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积极落实“五减四办”要求,简化企业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推行延时办公、7×24小时预约审批等多项便民服务。截至目前,全局已实现信用承诺审批事项2项,许可类事项减少材料179个,公共服务类事项取消4项,合并6项,减少材料3个,无人审批3项,22个许可事项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2.8天缩短到平均3.5天,企业设立登记压缩至0.5个工作日,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全面落实企业注销一窗通工作,依托天津市政务一网通系统,实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实现信息的互通共享。

二是积极强化信用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构建信用约束与信用惩戒并举的信用监管格局。2018年以来,调动23个委办局联合对153户企业开展检查随机检查,检查项目1921项,实现一次多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做好企业信用分级,加强企业异常名录管理,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2019年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12664户,为21户市场主体开具信用风险良好证明。近三年,共有615户市场主体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依法督促120户“受限”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三是主动维护企业权益。2018年以来,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92件,查扣假冒伪劣物资价值2000余万元,营造公平竞争良好环境。严格规范执法,制定监管事项目录清单536项,检查实施清单548项。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减轻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坚持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主动监督,今年以来利用平台抽查一般程序案件48件,行政检查抽查475件,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加强了与区网信办、区“两台一报”的沟通联络,及时处置和回应市场监管舆情和热点问题。积极落实街镇维权对接工作,努力实现消费维权工作关口前移。2019年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企业4家,街镇2家,辖区目前共有消费维权服务站39家。

四是大力加强安全监管。积极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完成140家食品生产企业和9728家食品经营单位的风险分级,开展日常监督检查9959户次,排查消除风险问题隐患328个。深入推进放心工程建设。完成14家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培育建设2家市级、20家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推行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上岗制度,建立培养2400人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建立健全保健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严格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发证程序,推行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充装单位资质可追溯监管。特种设备从业资格申请发证12家,对32家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严防辖区出现传销组织和传销窝点。规范金士力佳友直销企业经营行为,防范直销企业违法经营活动。以专项治理为抓手,开展打击传销、保健品治理乱象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专项治理活动的社会影响,形成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格局,推动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是推进科学决策规范文明执法。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机制体制建设,明确主体职责。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严格执行《中共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保证了依法决策提高了决策效率。严格遵照执行《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实施办法》,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党委研究,集体决策。开通多种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完善专家论证制度,对老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注销等决策事项组织法律顾问进行论证。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现有专职法律顾问3名,兼职法律顾问4名,法制审核案件1882件。建立《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审核主体,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程序。通过微信公众号、局门户网站、天津市政务网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3条,依申请公开36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加强执法监督提高行政能力。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定》严格行政执法监督程序,组织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建立与卫健委、公安等部门的案件查办双向协作机制,截至目前共配合相关部门现场鉴定假药23件次,认定假药150批次,检验食品10余批次。与公检法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将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公安机关,截至目前共移送20件。2019年共开展法治专业化能力培训32批次,累计参训1826人次,人均46学时。2019年共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16次,选派7名处级干部参加专题研修讲座。目前我局领导班子中有3名法律教育背景成员。充分利用智慧信访信息系统,积极拓宽信访投诉举报渠道,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接到各类信访事项149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保障不完善。现阶段全程电子化登记相关的法律性、规定性文件不完善,部分领域缺失。例如,在全程电子化登记标准、全程电子化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管理等方面缺少政策层面的统一规范指导,各部门依据经验进行操作,有可能导致后期法律风险。

(二)服务企业主动性不强。在“双万双服”工作中,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被动地解决企业提出的问题,主动跟踪服务不足。例如,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在天津市政企互通服务信息化平台提出股权变更需求后,只是与企业电话沟通,告知其属于投资类企业,按照区金融局要求,在办理股权变更事项前需要进行照前会商,并告知政务服务科负责人电话,没有进行后续跟踪服务。后来得知照前会商环节企业自行沟通较难,影响了办结率,才主动进位,召集区金融局、工信局、普东街、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协商,为解决企业问题出谋划策,形成了解决方案。

(三)电子化登记系统不健全。一是通过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办理市场主体准入需登录网站填写登记信息,同时还需要下载手机软件进行实名验证及电子签名,流程复杂,操作繁琐。二是企业在使用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过程中,由于平台系统不够完善,造成填报内容填写有误,无法上报,便利化和智能化水平不高。

(四)对民营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处罚起点过高。尤其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罚款起点额度数额较高。例如,职业打假人通过对企业网站搜索发现网页中存在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虚假宣传行为后,在网店形成多个订单但不进行付款,向企业进行三倍索赔,若索赔不成,即向监管部门举报企业存在虚假宣传行为。经查此类举报涉及的违法行为均为轻微问题,但还要依法处以20万至100万元的罚款。

(五)执法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在跨部门联合惩戒方面,部分单位对企业信用信息重视不够,未完全对失信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获得信贷、发票领用、退税、出入境和高消费等活动中加以依法限制,未真正实现“守信一路绿灯,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目标。二是依法治市办今年5月份组织开展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专项督察反馈中暴露出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的一些共性问题,表明食品药品日常监管距离“四个最严”的要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对小餐饮、小作坊、小摊贩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引导还不到位。

三、2020年工作安排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规则,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办理政协建议、提案,为政协委员监督视察等履职行为提供便利。

(二)加强普法宣传。主动深入企业加强《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和教育引导,鼓励企业合法宣传,诚信守法经营。探索建立企业违法负面清单,对首次轻微违法,造成社会危害较小的民营企业免于处罚。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非公党建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水平和文明素养,展示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精神面貌。

(三)完善诚信体系建设。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制定统一规范、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清晰部门监管事权,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实现信用监管社会共治。发挥信用信息公示、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联合惩戒的信用监管作用,各相关单位充分运用企业信用信息,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提示企业及时履行行政处罚、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修复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恢复企业良好信用等级。

(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继续推进三项制度建设,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等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法律框架内行使裁量权,保障行政执法公平公正。三是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四是在对民营企业的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规定的程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避免简单粗暴执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

2019年11月5日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版权声明|法律声明

主办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30001 津ICP备1200731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302120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