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务服务办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8-25 14:42 来源:北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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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和《北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要求,现将2019年我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区政务服务办以“一制三化”改革为抓手,着力优化政务环境。一是推行承诺制审批。推出区级52项实行信用承诺审批事项,实行非主审要件容缺后补。二是推行智能化审批。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设置网上申报窗口,设专人对网上申报提供帮助,切实提高网上实办率。建成4处政务服务“无人超市”,推出55项无人审批事项。三是推行便利化审批。按照《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19年版)》,落实“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清单,让办事人享受便利化成果,提供免费复印、免费刻章、免费邮寄服务。四是深化“减事项、简要件、减环节、减证照、减时限”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自“一制三化”改革实施以来共取消区级31个材料,5个环节,2个证照。五是建立和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区政府34个部门、16个镇街的7782项权责清单事项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权力事项进行审核确认,及时在北辰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六是政务服务标准化。严格按照市政务服务办制定的标准化操作规程规定的申请材料、办理环节及承诺时限等内容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全市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同一标准办理。七是企业开办时间再压缩。优化服务流程,企业设立全程电子化注册,企业开办实现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等环节“一网通办”、1天办结。八是优化投资项目联合审批。落实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改革措施,按照项目不同类型,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告知承诺、以函代证、限时办结,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日以内。九是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严格执行《关于公布本市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严禁中介机构人员在区政务服务大厅招揽业务。

(二)优化组织机构。2018年底,按照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总体安排,成立北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加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北辰区营商环境办公室牌子。政务服务办按照“三定”方案,进一步优化组织机构,增设政务服务科、营商环境科,重新设置业务科室,明确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政务服务办职能、领导班子组成、内设机构职能及联系方式已通过北辰政务网面向社会公开。

(三)优化公共服务。严格落实市政务服务办《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19版)》。区政务服务办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申请材料、办理环节及承诺时限等内容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全市一个标准,为申请人提供无差别的政务服务。对每个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程中的个性信息进行了补录完善,确保向申请人公开的操作规程信息完整准确。推进“一个号码管服务”,健全8890便民服务专线体系。制定了《北辰区便民专线服务平台明确有关问题责任部门分工》,建立便民专线工作难点问题协调会商机制,明确方向、厘清职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多层次沟通机制,加强与市中心及其他区县沟通交流,与我区承办单位互动,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议,解决群众疑难问题35000余件(次),涉及问题10余类,按时接单率100%,按时办结率100%。

(四)分步实施排污许可全覆盖。2017年,区政务服务办按照环保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组织召开5次排污许可证推动会和培训会,共计发放排污许可证9个,核发进度全市最快。2018年盯紧时间节点,共核发20个排污许可证。2019年以来,区政务服务办与区生态环境局积极协作,按要求开展24个已核发行业清理整顿及分类处置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完善我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我市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定期梳理本办颁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所有规范性文件都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确保有件必备,有错必纠。我办不涉及对外行政规范性文件,机关内部严格规范机关文件印发,各科室草拟文件,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登记、编号、印发。所有内部发文均严格登记备案。由区政府印发的文件,责任科室负责草拟文件内容,明确发文公开属性,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区政府办。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区政务服务办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履行工作职责,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审批科室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审批业务,根据审批事项的专业化程度和社会影响度,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我办成立专门法制审核小组负责进行审批工作合法性审查,保障决策的合法性,强化决策程序刚性约束,保障行政决策的效率。

(二)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2016年起,区政务服务办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协助我办审查、修改、起草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书,参加诉讼调解、复议或仲裁活动及其他法律咨询、普法授课,推进了我办法治化建设,提高了审批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2019年,区政务服务办进一步规范了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对涉及到“三重一大”和党的建设方面的事项,都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每次会议我办主要负责同志实行末位表态,大家畅所欲言,不搞一言堂,会议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留档保存。我办不存在主要负责同志随意取消、更改集体讨论的事项,不存在在会议讨论时进行引导性发言或首先发表结论性意见的情况。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作,也不存在插手建设项目和物资采购招标工作情况。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规范运用市级行政许可文书格式文本,在一次性告知阶段,就将审批系统中的承诺书、委托书、许可事项清单在窗口发给办事企业群众。窗口进行一次性告知登记,记录要做到合法规范、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在审批中涉及专家评审环节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照审批操作流程进行,在组织专家实地踏勘或评审时,做好照片、影像的留存,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和个人资质证明的文字、纸质材料的留存,保证行政许可环节和材料对应的完整性。在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方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存储行政许可全过程记录资料,在行政许可审批系统中,对办结审批件及时归档;在纸质审批件留存上,按照局办要求,统一进行材料整理,并录入今易软件系统,及时移交办公室。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研究制定了《政务服务办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政务服务办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法制审核流程》,明确政策法规科是重大行政许可决定的法制审核机构,在审批过程中涉及到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决定,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的行政许可决定,需经听证程序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撤回或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其他重大行政许可决定都要进行法制审核。法制审核是作出重大许可决定的必经程序,没有经过法制审核的,主要或主管负责人不得作出许可决定。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机制体制建设。政务服务办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我办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全面,指方向,不定期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具体抓,健全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用权”的权力运行和制衡机制。      

(二)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依据公开事项类别,明确公开范围,严格做到应公开必公开。主动公开,在“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将政务服务事项的项目名称、许可依据、许可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全部向社会公开公示。各审批科室所有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办理过程中,涉及公示的环评、商品房准入证等全部通过“北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北辰政务网”予以公示,申办人可以随时通过互联网查询所办事项的公示内容。依申请公开,指导申请人填写《天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过保密部门审查之后,依法作出公开决定。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大普法对象工作力度。区政务服务办充分利用窗口单位的宣传优势,利用大厅显示屏循环播放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在咨询台设置各种政策法规宣传小册子,使办事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法规教育。同时在审批工作中,工作人员根据工作情况进行“一对一”“点对点”普法,增强普法针对性,提高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

(二)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我办积极构建便民、快捷、高效的信访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区政务服务中心投诉接待制度》,利用“智慧信访”、“8890”等平台,明确投诉部门,落实责任,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第一时间受理投诉、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加强我办信访接待工作,完善信访接待视音频系统,将信访全过程影像资料完整收录,保障信访接待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主动公开政务服务效能投诉举报电话86814722,为群众更好地监督政务服务工作提供了便利。落实分类处置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进一步厘清职责分界,对受理的信访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梳理、分类。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优化我区法治环境。大力宣传《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集中宣讲、发放宣传材料,多角度解读《条例》,在我区形成铺天盖地、全覆盖宣传态势。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对我区营商环境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加强对涉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杜绝侵犯企业利益、不利于正当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出台。

(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利用我办“法律大讲堂”,对工作人员进行集体学法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律师讲座,通过典型案例讲解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通过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方式,提高了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重大问题。政务服务办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建设作为党组会重要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重大问题报告制度要求,对涉及我区稳定、民计民生、生产安全等重大问题,我办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有关情况,确保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二)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政务服务办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党组会重要议题,多次组织党组会专题研究,制定政务服务办《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制定下发全面普法规划,讨论决定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及相关费用,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狠抓普法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多次组织政务服务办党组集体学法,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领导》《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内容,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指导相关科室精心准备诉讼材料。政务服务办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对行政应诉等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困难问题亲自协调,对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我单位不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

存在问题。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问题,主要表现在:“只进一扇门”改革还落实不到位;少数部门和人员对审批制度改革认识不到位;8890便民服务专线体系有待完善;营商环境与先进地区存在一定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以改革创新精神,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主要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北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统领,依法履行部门职能,抓住重点工作,补齐短板,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职责法定、执法文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单位。

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工作

积极推进区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只进一扇门”工作,“新中心”建筑主体已完工,正处于功能分区策划、各相关进驻单位办公用房需求梳理汇总阶段,预计年底前完成初步装修设计方案。“新中心”建成后,将投资项目审批、企业设立、公共资源交易、不动产登记、公安、人社、税务、社险、医保、公积金等各专业办事大厅进行集中整合,区级只保留政务服务中心一个综合服务大厅,区级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实现“一站式”集中办理。

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干部队伍法治化水平

政务服务办坚决贯彻鸿忠书记“倾注感情办、尽心竭力办、痛痛快快办”的指示要求,秉承“不说不能办,只说怎么办,帮着尽快办”的北辰政务服务理念,围绕解决百姓办事堵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窗口服务标准,坚定不移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促进机关干部思想与工作的深度融合,打造服务型政府。端正服务态度,时刻以“我就是营商环境、我代表北辰形象”要求自我,做到换位思考,以敬畏之心像对待亲人一样对待办事的企业群众;提高服务能力,熟练掌握为企业群众办事服务的各项法律、法规、改革文件,做到不拒绝、不推诿、不拖延,高效率、满负荷、快节奏,切实提高办成事的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坚持“倾注感情办、尽心竭力办、痛痛快快办”,使“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成为常态,以实际行动为北辰政务服务增色加分。

三、依法有效关切群众诉求,推动难点问题解决

提升8890便民服务专线体系协调督办力度,我中心会充分发挥督办协调职能,推动问题解决。一是安排专人每天对不满意工单进行梳理分类,针对职责不清的问题工单,我们会进一步加强分析,与相关单位协调沟通,力争推动解决。二是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我们会及时召开相关承办单位参加的协调例会,推动解决。三是通过我中心督办协调解决不了的问题,我们会认真分析,提出解决建议,上报区政府研究解决,我们会积极跟进。四是针对部分承办单位处理不力的问题,我中心会逐一梳理,并以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线索进行上报。    

四、依法全面履职尽责,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切实发挥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的作用,要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应对复杂形势的重要举措,瞄准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避免对企业自主经营的不当干扰,使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持续迸发,加快把北京、上海等高效服务、便利企业的先进做法学到手。强化企业参与营商环境政策制定的工作机制,围绕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信贷、纳税、办理破产等方面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指标,落实市级各部门出台更多优化营商环境的硬举措,让企业有切身感受,做到分工细、措施清、责任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紧紧围绕营商环境的各项指标,聚焦北辰区营商环境的短板和不足,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我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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