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统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8-30 11:14 来源:北辰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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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市北辰区统计局(以下简称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以及《北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不断夯实统计法治基础,为全面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全面提升局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能力

1.坚持法治工作专题研究。区统计局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多次亲自主持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制度建设、统计执法检查和案件处理等重要法治工作。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常态化,将法治专题作为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局党组书记多次带头组织学习研讨《宪法》《统计法》和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组织全体干部参加2019年度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并且全部通过考试。同时,局2名处级领导和6名干部积极申领天津市行政执法证,完成专业法和公共法相关课程学习并顺利通过考试。

3.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2019年,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三重一大”会议6次,研究人员定岗、办公场所调整、创文奖励金发放、四经普登记阶段补贴发放、人口变动调查工作等事宜,坚持会前必报备、会上必讨论、会后必上报,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并于决策过程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和回避制度,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物资采购等工作。

4.执行重大案件集体审理。规范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审理程序,严格执行重大统计违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对2019年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全部实行了集体审理。

5.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宣法。2019年,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推动调研工作,区统计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不同层面会议上反复宣讲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

(二)全面提高统计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

1.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国务院修订《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家统计局修改《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的内容变化,按照区编办关于调整机构权责清单的工作部署,区统计局及时与市统计局对接,对照法定依据及时梳理调整区统计局权责清单内容,经市统计局认可后报送区编办更新,并及时完成对社会的公开工作。

2.强化统计法规制度建设。积极参与《统计法》修订,及时反馈《统计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制定《天津市北辰区统计局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层层压实责任。

3.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2019年,区统计局没有被提起行政复议,也无行政诉讼案件。区统计局不断提高依法统计能力,健全工作机制,执法过程严格程序,讲清法律责任、讲清违法事实、讲清申诉渠道,积极防范行政纠纷,努力争取被处罚单位配合。同时,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应诉知识学习,通过组织法治人员旁听区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规范执法意识。

4.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区统计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针对各类统计法律法规文件的不同适用对象精准普法,先后多次组织公职人员、统计人员及统计调查对象等社会各界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在各专业年定报培训会上,专门就近年市、区两级统计机构查处的我区统计违法案例进行通报,讲解各案例违法情况,在警醒各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人员的同时,不断巩固统计调查对象对依法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极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在北辰区2018年新录用选调生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班上,对新公职人员讲解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解读统计违法案例,提高全区新公职人员对统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认识和警惕。利用专业QQ群,尤其是微信公众账号等新媒体,定期向统计调查对象推送统计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形成常态化普法宣传。在局内各公用区域、出入口设置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放置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牌。结合宪法法律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多次组织局执法人员参加全区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普法宣传材料,大力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全面规范开展统计执法与执法监督

1.组织开展自查清理规范文件。根据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结合《天津市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区统计局组织全区各镇街、开发区和相关部门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自查工作,对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以及纠正和查处统计造假问题等方面开展自查。全面清理纠正自查中发现的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坚持做到明底线不触碰红线。督促有关单位立刻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1件。

2.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队伍的管理。区统计局目前共有持证执法人员16名,其中持有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5人,持有天津市行政执法证11人。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强化执法人员纪律、职业道德和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局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市统计局和区司法局组织的各类法律培训,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和《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要求,每次执法监督检查派2名执法检查人员且均持有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确保了统计执法工作的严肃性。

3.持续深化统计执法监督。区统计局利用北辰政务网、北辰微统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同时加大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力度,创新统计执法检查方式,强化统计服务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统计执法检查效果更加突出。全年共检查39家单位,发现统计违法行为22件,立案9起,结案9起,行政处罚9起,责令改正13家。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统计执法规范化水平。在“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中,均提前将实施检查的统计机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具体要求等书面告知被检查单位。统计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告知送达等执法活动时,均统一出示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件,出具统计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同时配置执法记录仪,积极落实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以文字记录为主,以音像记录为辅。在文字记录上,严格采用市统计局发布的统一、规范、标准的执法文书,形成包括向当事人出具的统计行政执法文书、调查取证相关文书、内部程序审批表、送达回证等书面记录。在严格落实文字记录的基础上,区统计局全面推行音像记录,通过使用执法记录仪对包括出示执法证件,出具统计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询问当事人、调查取证等统计监督检查各环节进行记录。凡是需要立案处理的统计违法案件,在报局主要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均需由法制审核人员对该案件案卷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进行审核,并签字形成书面审核结果。检查完毕后,及时将检查结果上传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公示。

4.大力推进统计领域诚信建设。将诚信教育纳入到普法宣传和统计培训中,向广大统计调查对象讲清楚统计失信行为及其后果,同时按照《2019年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天津市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行动方案》要求,加强与区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在信用建设方面的联系,做好更新信用信息库服务清单工作,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双公示清单目录,以期尽快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统计信用格局。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思路

2020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之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收官之年,区统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执行中央和市、区委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狠抓落实,切实抓好统计法治暨统计行风建设工作落实,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将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推动区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统计改革任务

深入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统计改革文件,对全区贯彻中央统计改革文件实施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相关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得到贯彻。严格按照任务措施分工方案,精心组织推动,切实履行好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综合协调、统筹推进职责,统筹协调、创新举措,明确分工,倒排工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法治思维,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坚持将学习法律知识作为日常学习的重要环节,自觉做到学法、明法、懂法,做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认真落实“七五”统计普法规划和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系支持和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履行监督职责,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切实履行查处本地区发生的统计造假行为职责,认真依法核查各种统计违法举报线索, 对任何形式的统计造假实行“零容忍”。采取“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积极推进统计领域诚信建设,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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