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28 12:30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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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深入全面贯彻落实《北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北辰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全面依法正确履行行政职能,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实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现将2020年北辰区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2020年以来,我局积极优化公共服务,强化促进就业职能,针对疫情导致的经济下行和企业减员压力,举办各项专场招聘会及定期招聘会,努力拓展就业渠道,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全年共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14场,完成新增就业24381人,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就业见习政策,共有942人次大学生参加就业见习,享受补贴180.4万元。大力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审核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4亿元,惠及企业347户。充分重视“一个号码管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推出“关门不停服务”举措,及时通过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对我局10大类、50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要件、时限、渠道向群众进行公布。同时,为有力推动我区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建立企业服务专员工作机制,由35名业务骨干组成企业服务专班,与105家企业建立一对一联系,实地进行政策宣讲,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扶持政策,共同渡过疫情难关。高度重视加强信用监管,对纳入劳动监察动态监测的用人单位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加强劳动监察执法案件数据库建设与管理,通过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以及根治欠薪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北辰区域内各市场主体用人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分类监管,并对查处案件及时录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系统。制定《天津市北辰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行为人列入黑名单管理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按规定向各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欠薪信息,实现信用信息互认共享,推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落实生效。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对以本局名义与市场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认真履行,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不存在违约毁约情形。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根据新发布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北辰区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对照民法典等最新法律法规政策,2020年以来已开展6轮次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清理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2020年参加行政规范性文件培训1人次。严格落实天津市政府最新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定并拟出台《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细则》,目前草案已经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对本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清理、社会公开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天津得依律师事务所续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充分释放法律顾问复议诉讼、合规审查、重大决策讨论提供法律意见等作用,2020年共处理上年度流转及本年度新增复议诉讼案件34件,各类合同审核8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11次。修订完善《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党组会决策事项内容和决策程序,确立党组会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中的核心地位。同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制定印发《区人力社保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和《区人力社保局“一事四调”工作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增加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我局公开办事指南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由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承担人社部门综合执法职能,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承担区人力社保局劳动违法案件办理、社会保险类案件查处、社会保险扩面检查及参加区市场监管“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等多项执法检查工作,今年来共检查企业800余家。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与社会保险中心就社会保险争议案件处理已建立首问负责制与案件移送机制。遵循“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宗旨原则进行行政执法,对用人单位发生违法行为,采取说服教育,普及劳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普法,2020年以来,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关于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机制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委、公安北辰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建立定期案件通报机制,加强和规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查处移送,依法严厉打击和震慑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并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均统一行政执法服装,进行线上线下专题培训不少于40学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和“亮证执法”制度,出具标准制式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过程全程音像记录,使用统一、规范格式的执法文书,填写规范,归档完整。建立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存档保存执法文书、音像等信息,做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指定局劳动关系科为本单位法制审核部门,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范围,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法制审核,对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均进行法制审核,执行比率达100%。制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维权渠道,举报违法行为及时查处,2020年未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未发生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未发生错案。

(五)强化对行政能力的制约和监督。党组书记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人社系统作风建设持续深入。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本年度接到的人大、政协意见建议已全部办结,满意度100%。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负责人积极出庭,本年度行政负责人共出庭参与庭审9次,包括参与网络庭审1次。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本年度不存在因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高度重视8890便民服务专线,将8890专线作为我局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全年接收8890便民服务专线系统转办事项4139件,办理答复2623件,退转1516件,按时接单率、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99.64%,在全区考评名列前茅。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好日常接访,热情接待上访群众,耐心做好解释、劝导、息诉和罢访工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具体分析,慎重、妥善处理,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本年度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来信56件次,收到市矛盾调解中心转件53件,收到上级信访转办件127件,按照市、区业务部门指示要求,积极运用“互联网+信访”新模式,加大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公开力度,努力提升“三率”水平,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达到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通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发挥职能,积极化解因疫情影响激增的劳动争议纠纷,坚持疫情防控期间关门不关服务,借助微信、电子邮箱、电话等渠道依法及时调处矛盾纠纷,发布《仲裁院关门不关服务办事流程》《延期开庭公告》,向企业和职工告知疫情期间双方享有的权利,同时积极引导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促使劳资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争议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2020年共调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421件,其中仲裁受理2065件,结案2064件,仲裁结案率达99.95%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处长效机制,及时梳理和解读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和天津市出台的劳动关系政策,编印《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文件汇编》,通过服务企业微信群、镇街劳动保障部门向企业推送发放,直接服务企业达1000余家。与区司法局展开合作,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实现应援尽援,形成了“调裁援”有机衔接,建立劳动争议纠纷一站式服务机制。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题宣传、防范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等专题法治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制度,在行政实践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宪法法律教育学习工作,将宪法法律学习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重点对宪法改革、民法典进行集中学习,本年度集中学习4次以上。邀请法学专家教授,针对全体干部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1次,深入学习民法典相关精神与最新规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活动,全局干部圆满完成学习任务,考试参与率、合格率100%。倡导通过网上学法用法系统知网功能,开展法律法规库研究自学,强化干部学法、懂法、用法、普法能力,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在各部门实施有效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探索协调,需统筹规划、统一建设,畅通协调机制,推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落实落地,实现市场主体“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研究制定的《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细则》目前停留在草案阶段,需要尽快广泛征求意见后签发颁布施行。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主要是执法力量仍显薄弱。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事前告知、事中规范、事后监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制度,都需要足够的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一是全区劳动争议案件多发,纠纷矛盾突出,办案压力持续增大。受今年新冠疫情影响,特别是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后,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出现爆发式激增。二是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镇街调解组织能力建设不均衡,主动调处劳动争议能力不足,劳动人事争议“前卫哨”作用发挥不明显,造成纠纷冲突大量向区仲裁院倾斜积压,进一步加重办案压力。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0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示范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各项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市区委的部署要求,将“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梳理形成《区人力社保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必学必读党章党规汇编》,及时调整局党组领导班子分工和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将党建引领放在法治建设工作之前,为各项具体法治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局党组班子及党组成员个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形成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局党组书记亲自审定、签字背书,为完成好全年任务提供有效遵循。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局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制定出台《北辰人社局2020年法治工作要点》和《北辰人社局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学习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对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细致安排。严格依法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本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执政中的作用。严格执行并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局党组书记与全体党组成员和机关中层干部开展集体谈话,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规矩意识,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严肃执纪问责,坚决克服好人主义,切实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年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问责干部2人。强化监督检查,经常性提醒督促、推动班子其他成员强化法治意识,依法办事。加强法治工作队伍、法律服务队伍建设,重视法治人才培养,将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依法决策、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依据,打造优化充实一支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队伍。加强对本部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情况的检查,对局发公文严格审核签发,全面落实本局法定义务和法定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和规定,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工作,积极推动本局涉诉业务分管负责同志按规定出庭应诉,尊重复议机构及人民法院已生效复议决定和裁判结果,积极履行复议决定内容和法院裁判内容,按期履行率100%。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制定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已安排中心组学法4次,民法典专题讲座1次。制定并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和干部自我学法等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本局党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局之年。针对“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的问题短板不足,对推进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以下几个工作重点。

一是党政主要领导继续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推进法治建设的使命责任,切实把贯彻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对照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和自查达标清单,作出具体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二是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化探索依法履职、科学履职。响应中央“六保六稳”工作部署,继续优化公众服务,积极推进就业职能,把就业作为第一民生。积极开发新就业岗位,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创新就业模式机制,引领大众创业孵化,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探索创新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着力研究构建完备、科学、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及时出台并严格执行《区人力社保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细则》,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审查备案手续齐全。着力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有效期制度,根据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现需要,随时清理。探索畅通规范性文件清理流程,打通协调上下游清理部门,实现实时高效率文件清理。

四是不断提高民众公众参与,推进科学民主法治决策。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切实提高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设置,强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细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流程设置和操作规范,提高制度有效性。积极建立常态化民意调查制度,广泛听取民众意见,集中民意,吸纳民智,及时引入专家论证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做好行政决策的事前预防、事中管理、事后评价工作。继续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规则,推动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五是坚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优化充实行政执法力量。加强年度执法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扩大行政执法覆盖面,基于工作实际需要,探索促进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保部门充实配备行政执法人员,切实提高社险部门调查核实能力,积极发现社会保险诈骗人员线索,提高行政执法与刑事案件移送衔接能力。增强执法力量配备,协商配置单位行政执法专用车辆,保证行政执法工作及时性。

六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能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探索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劳动争议案件特点规律,确保年度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充分发挥兼职仲裁员制度优势,充分合理用足办案补助经费,优化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使用效能。通过线上受理、互联网调解等形式,畅通依法解决矛盾纠纷渠道。加强与各级各类调解机构互动协调,构建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解决架构,加大企业规范化运营普法宣传力度,指导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开展调处业务,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能效,做到劳动争议预防关口前移,将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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