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北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任务,积极打造法治政府建设“北辰样本”,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委书记、区长高度重视依法治区工作,坚持主动履职,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书记就我区公职律师全覆盖、迎接中央法治督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作出专门批示,主持召开3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提出要求。区长在区政府常务会上专题研究解决我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诉讼区级领导出庭应诉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问题。制定印发《北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办法》,深入推进述法工作有序展开。区委书记、区长带头讲法治课。将加快法治北辰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北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天津市北辰区委2021年工作要点,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政府职能深入转变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一制三化”改革,狠抓营商环境指标提升,切实优化企业和群众的办事体验。梳理公布北辰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包括区级事项1206项,镇街级事项60项。对“智能终端”进行合理布局,建成31处智能政务自助终端服务点,推出141项自助服务事项。2021年以来,“一网通”平台共办结事项7297件,其中一次办7028件,占96.31%,网上办7022件,占96.23%,信用承诺892件,通过应用中介超市办理206件事项。建立“好差评”工作机制,通过网络、评价器、电话、二维码、自助服务终端、意见箱等评价方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二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召开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部署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制定了《北辰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责任清单》,包括25项、共66条具体改革措施,进一步明确各项任务指标内容、责任分工、完成时间节点,推动各单位抓好指标任务落实。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4次、“放管服”改革会议3次、协调会13次。新聘请10名工商联企业家代表为北辰区营商环境监督员,及时了解企业诉求,提出营商环境改善建议,健全追踪回访工作机制,督促企业诉求办理落实。截至目前,召开区营商环境监督员会议1次,组织各类政企对接会25次,解决营商环境诉求30余个。持续开展好“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充分发挥政企互通服务信息化平台作用,建立全覆盖精准帮扶体系,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截至目前,收集企业问题2427个,问题收集率99.51%;解决企业问题2224个,问题解决率91.64%,均居全市前列。
(二)决策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北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及配套制度,强化制度引领。向全区各单位下发《关于加强我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相关工作的提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主体、事项范围、报送材料、程序等提出要求。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为决策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以及修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二是依法公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征询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北辰区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北辰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北辰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通过北辰政务网依法向社会公示。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北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图》,推动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清理等程序。规范文件审核程序,严格落实材料报送、审核时限、审核内容等工作要求,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履行报备职责,对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格式及时报备。按照《北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度》要求,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1年组织全区57家单位开展2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北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区教育局、区残联对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后评估。通过对实施效果的评估,检验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及时发现在施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延续、调整或终止提供依据。
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完善内部法律顾问为主、外聘法律顾问为辅的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区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区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协助区政府处理重要法律事务,9名政府外聘法律顾问为重要合同、重要项目等提供法律服务49件次,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咨政建言和法治保障的作用。坚持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全区46个党政机关实现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圆满完成市委交办的目标任务。积极发挥73名公职律师职能作用,加大公职律师培训力度,通过六区联合培训、《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等方式,提升公职律师政策理论素养和实务技能水平,让公职律师成为依法决策的“裁判员”、行政执法的“监督员”、全民守法的“宣传员”。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巩固“三项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落实《北辰区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推动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针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实地检查,走访15家重点执法单位,通过查阅案卷资料、查看执法监督平台、直击执法现场等方式,着重对执法文书、法制审核情况、执法监督平台运行、执法过程记录等方面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行政执法单位“三项制度”落实稳步推进,相关制度机制基本建立,执法质量有了一定程度提高。
二是不断提升执法监督效能。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制发监督意见书1件。不断推动《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顺利完成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落实相关工作的检查。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组织全区156名行政执法人员完成2021年度执法证注册申领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同时对申领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合格合法。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及时完成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注销、备案工作。不断强化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行,及时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等进行梳理完善。截至目前,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已归集执法检查信息33190余条,简易程序及普通程序案件信息2290余条。
(四)行政权力监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一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以及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主动接受和支持纪委监委的法纪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全面督促区政府班子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杜绝权力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进一步推动法律执行公正、高效,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北辰政务网开设政民零距离栏目,定期举行公仆接待日活动,及时受理、妥善解决、按时反馈群众和企业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关切。
二是主动强化内部监督。加强重点部门内控监督,严防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权力滥用问题。强力实施审计监督,围绕重大政策跟踪审计、“三大攻坚战”审计、财政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国有企业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六个重点方面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2021年度开展审计项目19项,促进增收节支3009.42万元。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科学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严格依申请受理、检索、审阅、答复办理流程,依法合规答复申请人。逐步完善公开平台载体建设,大力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完成政府网站升级改版上线,并对网站的栏目结构进行优化。扎实做好政府网站日常维护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号召全区99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内容,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服务公众水平,有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2021年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731条,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总数498件,已答复486件,12件正在办理中,未出现复议纠错和败诉情况。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成立北辰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出台《北辰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细则》,积极推进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高效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2021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25件。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会由行政复议人员、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等组成,对重大、疑难、复杂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进行审议,提出咨询意见。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会,通过剖析部分单位的实际典型案例,精准聚焦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从复议审理、司法审查角度提出可行意见,提升整体业务水平。
二是积极参与行政诉讼活动。制定《关于加强北辰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十四项措施》,形成制度依托,着力规范和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区绩效考评,通过制度规范运行,全方位、立体化根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低问题。区领导主动出庭应诉33件次,充分发挥了以上率下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取得实质性化解。涉诉单位主动配合做好调解工作,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维护政府公信力和社会稳定。
三是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机衔接,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化纠纷 助稳定 喜迎建党100周年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把风险吸附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强化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提高调解能力水平,激发工作积极性。加强诉源治理,贯彻《天津市行政调解规定》,多措并举推动行政调解工作有序开展。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落实行政机关受理矛盾纠纷首问责任制,全区行政调解案件共计17498件。成立北辰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填补我区在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化解的空白。有序做好信访工作,依法分类处理各类信访诉求,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截至目前,信访系统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理率99.9%,群众满意率96.75%,参评率91.13%。
(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保障
一是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落实《天津市北辰区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各单位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共组织会前学法2次。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组织各镇街、有关委办局分管法治工作的处级领导参加学习研讨。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完成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组织各单位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二是深化普法宣传工作。印发《2021年天津市北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制定“谁执法谁普法”重点宣传项目,明确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压实普法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普法工作机制。组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00余场次,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区、镇街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全业务工作开展。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律师咨询、法律援助和公证业务办理,设立仲裁、司法鉴定引导岗,实现实体平台“一窗办多事”。各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对接村(居)组织及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切实发挥村(居)法律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虽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对标人民群众的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合力不够;二是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不够规范;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待进一步强化,距离实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高效执法”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
存在以上不足的主要原因:一是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还不够重视,统筹谋划不够,督促落实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二是目前重大行政决策具体落实工作尚未形成成熟体系,职责任务不够清晰,目标程序有待加强;三是执法单位法制审核力量稍显不足,各单位在执法决定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以及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水平差异较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工作,为北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谋划。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科学谋划制定北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对标全国和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要求和指标,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通过创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北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配套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继续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机制,加强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的督查检查,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扩大公众参与。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围绕规范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等方面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强化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行为以及人民群众关切领域行政执法行为的专项监督检查,提升监督质效。
四是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加大对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培训力度,继续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工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多种方式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能力,进一步提升出庭应诉水平。
五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加强政府及各工作部门法治工作机构建设,实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动态管理,充分利用天津市法律顾问管理服务平台进行选聘备案、考核统计等工作。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督促引导各单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切实做好合法合规性审查,助推全区依法行政水平实现新提升。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