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25 11:13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号


2021年,区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规范行政运作,全面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保障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科学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现将2021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落实《北辰区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制”清单、“网上办”和“一次办”负面清单》,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落实“证照合一”,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核查“天津市一网通平台事项库管理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公示信息,不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成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和数据中心,整合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信息资源库,实现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数据信息互联互通,通过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甲等等级测评,并入选2020年全市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项目。建立政务管理决策及医改监测体系系统、医疗应用体系系统,提高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水平,实现居民网上预约服务,改善患者就医感受

3.完善权责清单制度积极与上级部门相衔接,梳理本单位权责清单清理规范行政职权运行要件,进一步明确行政职权管理权限,厘清行政职权边界,优化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不断完善权责清单制定。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提高规范性文件起草质量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审核,保证规范性文件内容和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所有规范性文件均列入委领导班子会议议题,经委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具体承办科室报法制监督科将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其制定依据、起草说明报送区司法局进行审查。

2.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区司法局关于梳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到期的具体情况,组织梳理我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并提出保留、修改和废止的清理意见。

3.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依据《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坚持政务公开清单管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2021年在北辰政务网共发布信息361条,公开内容紧密围绕全区卫生健康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包括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随机监督抽查结果公示、随机监督抽查处罚信息公示、区卫生健康领域动态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提高社会公众对我委工作的认知率,保障全区人民对北辰区卫生健康事业的知情权。

4.加强随机抽查和信用监管。制定《北辰区卫健委关于印发2021北辰区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组织所属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和任务清单的要求,按时完成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截止20218月底,公示随机监督抽查结果7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一般程序处罚案件44由被处罚对象签收“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通知单,告知其信用修复流程,督促开展信用修复。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进一步推进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确保权力在有效监督中规范运行。严格贯彻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基建等工作的要求,坚持一把手末位发言制,杜绝一言堂、家长制,充分发扬民主、集体决策,进一步完善我委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确保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行为规范

2.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为进一步提高我委行政决策质量与效率,加强我委依法行政工作,积极引导法律顾问参与我委日常行政决策事项处理,解答法律问题咨询,并参与我委重大行政决策的咨询和重大、疑难行政案件的讨论,进行法律审核或论证、提出律师意见和建议,为领导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支持2021年我委法律顾问共参与行政诉讼2件,合同审查6件,行政处罚案件讨论4件。

(四)行政执法责权统一、权威高效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我单位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建立完善,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按要求报送区司法局及市卫健委,并在政务网进行公示。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公示制度2021年共公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85条。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稽查,保障行政执法文书、案卷整齐规范,2021年共完成对监督执法科室的执法文书稽查144份。案卷标准统一,制作规范,基本做到执法文书电子化。配备执法记录仪35台,保障一线执法人员每人一台,并制定了相应的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购置网络存储服务器对影音资料集中存储并推行“一户式”集中储存。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法制稽查科为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现有法制审核人员2人,占本单位执法人员的5.9%。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已结合本单位行政执法情况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为全面排查摸底我委执法工作,及时发现并依法纠正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印发《北辰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5.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北辰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是我委的直属执法机构,承担我委的监督执法职能,全体监督员均考取了执法证,遵循“执法必持证、持证必培训、培训必考试”的原则,严把我委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着装管理规范。

6.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七五”普法以来,北辰区卫健委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的通知》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高。2021年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安全宣传等普法集中宣传活动30余场,开展学法培训3场,公众号普法宣传文字78篇。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规范医疗纠纷调解。组织各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案和处置制度,实行“首诉负责制”,规范接待处置流程,疏导理顺当事人情绪,依法依规引导其进入法定程序,避免纠纷升级。各单位设立投诉电话与来访接待部门以及负责医患纠纷化解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同时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提高处置能力,应对好一般性医疗调解工作。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在行政处罚等对相对人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执法文书中,依法实施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聘请资深律师担任我委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复杂行政执法案件的讨论,定期对系统内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有效推进我委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提高执法人员专业水平,提升行政复议的应诉质量。

3.筑牢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对严精患者的管理,落实镇街网格化摸排机制,加大筛查力度全面提高严精患者检出率、管理率完善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指导镇街心灵驿站建设加强心理健康宣传培训,做好心理健康进单位、进社区、进校园等专项行动。加强失独群体管理,落实稳控责任,加强沟通联络,把握最新动态,为失独老人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开展心理疏导和帮扶活动。

4.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完善组织机构,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遵循“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抓好分管领域业务工作同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一把手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各个部门和各个生产环节的安全生产负责。印发《北辰区卫生健康委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北辰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委系统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全部工作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逐岗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书,2021年全系统共签订3749份。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满足于完成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规定动作,探索和创新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医疗机构法治工作机制还不健全法治工作人员缺少专业人才。法治宣传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的形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

积极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要点,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检查,经常性提醒督促,推动班子其他成员和各委属单位、医疗机构负责人依法依规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要求全委人员做到时时处处保持和宣扬依法依规办事的良好作风。2021年理论中心组开展3次法治学习活动,组织机关干部法治讲座1次,委属单位集中学法2次,认真学习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理念等核心内容,准确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各项要求,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规定、精神和要求贯穿到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执业、依法办事全过程。

(二)依法推动解决问题

《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列入对基层单位的绩效考核,形成自上而下的网络体系,有力推进卫生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印发《天津市北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预案》,指导和规范全区各类突发公共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积极回应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统筹谋划,将人民群众的需求列入北辰区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我委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受理群众诉求5940件,办结5940件,办结率为100%。加强“以案释法”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营造良好的普法工作氛围。

  (三)全面依法履行职能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全委法治建设工作做到“四个亲自”。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进一步推进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贯彻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基建等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委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确保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行为规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我委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防控和减少各类风险。

依据《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坚持政务公开清单管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紧密围绕全区卫生健康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2021年共发布361条信息,保障全区人民对北辰区卫生健康事业知情权。加强随机抽查和信用监管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向社会公示。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核查政务服务事项公示信息,不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按照区依法治区办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卫生健康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快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一)进一步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市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组织所属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和任务清单的要求,按时完成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北辰区政务网依法向社会公开。继续开展卫生健康领域“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在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专业开展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措施试点探索。

(二)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明确规范性文件起草流程。对各科室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起草流程,严格落实区司法局相关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保证规范性文件内容和制定程序合法、合规。

及时清理我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确保文件时效。按照区司法局关于梳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到期的具体情况,组织梳理我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保留、修改和废止的清理意见。

继续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按照《卫生健康领域基层账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随机抽查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知情权。

(三)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继续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确保权力在有效监督中规范运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按照2022年《北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配套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涉及我委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

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委行政决策治理与效率,积极引导法律顾问参与我委日常行政决策处理,解答法律问题咨询,参与疑难行政案件的讨论,进行法律审核或论证,提出律师意见和建议,我依法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四)进一步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继续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监督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在日常巡查、现场检查等执法活动中按国家规定着装,佩戴胸牌,出示执法证。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继续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落实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使用权限、监督管理等要求。落实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和数字化记录信息归档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存储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

继续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发挥法制审核人员作用,对所有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卷开展稽查审核,稽查人员对主体认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事实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文书书写、案卷归档是否规范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实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五)进一步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进一步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内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卫健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经常性提醒督促班子成员、委属各单位负责人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办事,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规定、精神和要求贯穿到卫健系统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执业、依法办事全过程。将卫生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列入对基础的单位的绩效考核,有力推进卫生法制建设工作开展。积极发挥“以案释法”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营造良好普法工作氛围。

抄报:区委依法治区办

                                       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228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版权声明|法律声明

主办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30001 津ICP备1200731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302120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