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北辰区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区委、区政府: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北辰区财政局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加强财政执法监督,加强财政法制宣传,进而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工作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发挥财会监督作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1.开展财会执法情况
2022年度,我局按照市财政局统一安排及纪检、审计部门移交案件线索,开展检查5项,检查对象21家,对其中4家作出行政处罚,执法权责履职率88.8%。一是对我区双环邨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佳春中学等6家二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检查,发现各单位内控方面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促进我区内控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二是对我区5家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企业开展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检查,重点针对代理记账业务资质、负责人及专职人员基本情况、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等进行检查,向其中4家单位下达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对其中2家涉嫌无证经营的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三是对区政采中心开展政府集采机构监督考核,通过自查汇报、查阅2021年度10个采购项目档案资料和评审影像资料、向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问卷调查开展考核工作,综合考核结果优秀,但也存在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等问题,我局以此考核为契机,提出整改意见,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进一步强化专业技能、服务意识,更好地为各方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四是对我区卫健委、双环邨街等5户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调研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围绕2022年账务处理准确性、资产入账及时性、收支列示合理性等内容,发现部分单位存在会计档案凭证不规范、年度对账不及时、财务资产账账不一、折旧计提不及时等问题,向问题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五是纪检、审计部门移交我单位的政采案件。对区纪检信访室移交的“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河道保洁服务项目”调查查明3家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对市审计局移交的“北辰区教育城域网自有光纤维护项目”调查查明涉案公司存在转包政府采购合同行为,两起案件均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制度落实情况
我单位行政处罚决定严格按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作出。根据案件相关线索立案后向涉案单位发出调查通知书,对项目相关情况进行调查询问,形成询问笔录并留存书面证据;调查阶段结束后,依据《北辰区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由局机关法制审核委员会对处罚决定的合法性作出审核,集体讨论通过后,向处罚对象发出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其违法事实、处罚决定及其申辩、听证权利,最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发出行政处罚事项决定书;结案后,相关科室做好行政处罚案卷的整理归档,在相关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过程中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作用,全程参与跟进。
3.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把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执法能力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内容涉及《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政府采购法》等,基本法与专业法相结合;组织执法人员按时参加执法监督平台网上培训,组织全体干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自测;鼓励新入职干部积极参加执法考试,壮大财政执法队伍。我单位现有行政执法人员36人、执法监督人员1人,其中本年度新申领执法证件5人,1人因退休,1人因调出注销执法证,所有执法人员均参与至少1次执法检查活动。
(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多措并举助企纾困
1.政府采购向中小企业倾斜
一是要求各预算部门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依据年初安排的部门预算从源头上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并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采购意向,严格按照政策预留比例。2022年我区实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占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政采项目金额比例69.04%,实际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占实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比例90.06%以上。二是按照市局安排,通过调研了解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难点:如中小企业自身素质能力有待提高、代理机构服务水平有待规范等,并提出严格落实“先有预算后有采购,预算约束采购,无预算不采购”的要求,明确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督促资金及时支付,保障供应商公平参与政采活动的合法权益的工作方向。三是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提高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阶段性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非预留项目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宣讲,确保政策落实。
2.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一是积极推动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于4月7日印发《北辰区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做好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津辰财会发〔2022〕6号)。涉及政策国有房屋已全部落实政策,总计减免金额569.66万元,政策执行率达到100%。二是坚决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积极转发市财政、市发改委《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2022年第1号)、市财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对接财政电子票据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综〔2022〕34号),根据市财政局《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调整制定《北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在北辰政务网主动公开。三是持续推动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建立由增值税留抵退税信息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定期会商、每日通报。聚焦政策实施“最后一公里”,实时关注增值税留抵退税开票、银行退付及库款情况,强化风险预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保障库款与退付资金动态匹配,全力保障退库资金及时到位,确保退税“红包”及时惠企。
(三)发挥财政专业职能,提升财政业务水平
1.做好预算管理,坚持科学理财
一是兜牢“三保”底线,做到预算安排优先、资金下达优先、库款拨付优先。全年“三保”累计支出执行率92.1%,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二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在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基础上,从严从紧安排支出,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压减30%以上,收回债券利息、本金及发行费6.98亿元,盘活部门存量资金1.58亿元,全力做好全年收支平衡和下年预算安排工作。三是推进直达资金常态化,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督促科室分配下达,核对支出及惠企利民信息,按季度通报支出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切实保障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四是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印发《天津市北辰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供制度保障。做实绩效运行监控,及时纠偏,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支出效率。开展绩效管理会议3次,不断提升单位绩效填报质量。印发《北辰区预算绩效管理指标参考手册(2022年版)》,有效提高我区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探索建立“三保”和教育局项目支出标准体系框架,做到“预算支出结构优化、项目投入成本量化”。选定试点单位,探索项目补贴成本效益分析。
2.夯实财源基础,增加财政收入
落实收入目标,积极组织财政收入。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2.9亿元,同比下降11.1%(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同比下降5.6%)。其中:税收收入33.1亿元,同比下降20.8%(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同比下降12.7%);非税收入19.8亿元,同比增长12.4%。税收占比62.7%。财税部门积极配合,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前提下,深挖收入增长潜在财源。
3.开展专项整治,防范化解风险
落实财政部统一部署,聚焦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保障、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涉农补助资金管理等七项重点任务,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制定分领域整治方案,全面开展核查。完成政府过紧日子、加强“三保”保障自查和对下复查工作,并接受市财政局核查。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够深
理解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不透不全面,遇事找法,办事靠法的法治工作思路有差距,工作满足于惯性思维,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强。机关法治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存在短板。
(二)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的不断加大,尤其是行政处罚案例的发生,对行政执法人员掌握法律知识、正确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执法人员专业性水平仍然有待提高,执法过程中对于法律法规的运用不够熟练,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不够到位。
(三)依法决策机制有待完善
尽管制定了《北辰区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北辰区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但是部分执法行为在合法性审核方面存在漏洞,部分重大决策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方面不够及时,单位外聘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的作用发挥不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筑牢法治保障
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研究机关法治建设工作,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带头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出庭应诉制度;带头抓中央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做到法治工作“四个亲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落地。
(二)加强法治学习、构建法治思维
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开展专题读书班、在线教育、交流研讨等方式,推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管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中心组坚持每季度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带头营造领导干部领学促学法治氛围;机关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法治思想进机关活动,围绕宪法、行政法、专业法开展法治宣教,增强干部法治观念,提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
(三)围绕职能定位、落实依法行政
扎实开展财政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紧盯预算管理、化解债务、国库管控、组织收入、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财政管理关键环节,严肃财政纪律、规范财经秩序。定期组织全区各预算单位晾晒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财政事项。认真开展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年度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效落实“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工作机制。围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等开展专项检查,提出改进意见、督促问题整改。全年累计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3件,行政处罚2件,罚款金额1.1万元。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法治意识
通过主题党日、干部集体学习、专题培训、基层宣传等多种形式做好全体干部的普法宣传工作,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尤其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特色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落实,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本局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推进依法行政,提升业务素养
进一步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要有针对性的设置与财政法治相关的理论和事务课程,通过专题学习、执法演练、互动点评等方式,加强政策、法规和执法技能的轮训,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培养一个复合型综合财政执法队伍。
(三)发挥财政职能,健全制度规范
要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建立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运行机制,要紧盯预算管理、化解债务、国库管控、组织收入、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财政管理关键环节,严肃财政纪律、规范财经秩序,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求。
天津市北辰区财政局(公章)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