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13 15:54 来源:北辰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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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辰区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把法治医保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北辰区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落实法治政府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宣讲。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宣传《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营造医保基金“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把为民服务视为己任,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开展以案释法,公开通报辖区内8家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医保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力度,用真实案例和通俗语言,直观、形象、生动的释法说理,还原案件真相,有效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聚焦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强力震慑,多层次开展实地检查。一是积极落实市、区两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与区市场监管局和卫健委建立联动机制,开展综合监管。2022年结合市医保监督所、医保北辰分中心处理案件及我局医保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工作,抽取15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部门联合监管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均在北辰政务网依法进行信息公开。二是与市医保结算中心建立市、区两级经办“直通车”,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辖区定点医药机构违反“三目”限定用药进行专项治理。三是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督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整改退回违法违规资金,提醒履行医保服务承诺,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监督检查高压态势。

3、严格落实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行政检查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行政执法过程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及时准确客观记录。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公开各项执法工作情况,聘请社会监督员,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强医保社会监督工作。

4、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定落实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年度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5、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认真落实风险评估。按照要求聘请部门法律顾问,出具签订合同法律意见书15份、法律专题培训4次,在“三重一大”等工作中发挥有效作用。本年度我局未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区医疗保障局依法行政执法保障能力有待提高。主要是区局编制科室单一,从事依法行政专业人员少,业务工作量大、执法任务重,在执法程序、文书规范,执法监督和制约机制等方面还待进一步提升健全。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把法制建设纳入全年重要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依法治国专题学习,积极组织《宪法》、《社会保险法》、《基金使用监管条例》、《天津市基本医保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培训,推进“民法典七进”活动,加强维护法律权威、依法行政、法治文化建设。

2、按照《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党政主要领导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日常业务,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

3、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定。加强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未发生行政复议情况。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决策事项范围,将“三重一大”事项,以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行政检查等制度规定的事项列入了行政决策范围,规范决策工作流程,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确保了决策事项风险可控,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发生。

2、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落实执法公示责任,规范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以及公开渠道,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执法制度,向检查对象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按规范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记录和资料归档保存工作,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管理制度,强化对全过程记录的刚性约束。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3、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梳理细化我区医疗保障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和专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等及时公开,不断健全机制,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4、促进强化队伍建设。积极联系协调区编办、组织人事等部门,统筹调剂补充行政执法力量。加强实务操作培训,提升干部队伍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持续开展作风建设,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教育,努力建设政治过硬、思想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医保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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