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国资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0 16:20 来源:北辰区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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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年,我委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为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全委同志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扎实推进、认真落实各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根据区司法局《关于对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的工作提示》相关工作要求,对照《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现将我单位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加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治理论

区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不断强调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督导我单位全体同志加强学习、深化理解,要求单位全体同志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将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公司法等重要法律、新修法律列为我委领导干部必学内容,每月组织中心组进行认真学习,并邀请法律顾问单位来我委开展相关法律讲座。在常态化学习基础上,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主题宣讲,切实推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走深走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本机关职能

我委在国资监管工作中督促下属国有企业认真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监督企业各项运营工作依法开展。在所组织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进企业、“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等活动中,各企业邀请法律顾问单位为职工开展主题讲座,宣讲相关法律条款与案例;各企业认真开展国家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在企业运营等各项工作中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刻认识到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牢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中,各企业认真组织负责人和职工深入学习《条例》内容、认真观看《条例》宣传视频、张贴《条例》宣传挂图、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等。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是保障国资国企监管工作稳定运行的基础,也是国资监管的重要途径和必要条件。因此,我单位充分认识到健全完善相关行政制度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在法律顾问单位提供专业法律审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天津市北辰区区管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评价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

(四)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区国资委持续推进依法决策。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要求,在重要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程序,不断规范行政决策制度,依照法定程序推进决策事项审批流程。

区国资委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论证给予充分重视,为依法决策提供法律依据。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为涉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与论证。集体讨论决策建议时,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邀请法律顾问单位律师到场进行现场咨询、讲解。

(五)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

区国资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作为一项常规工作,不断推进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深度,并督促下属国企相关负责人进行学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国企各项工作。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不断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国资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将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大要求部署落到实处。区国资委及下属国有企业均需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压实各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单位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在持续推进中,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虽然在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与理解,但对于先进思想背后精神的领悟仍存在差距,未能将学习成果顺利应用于国资监管工作中,学习成果的转化率不高。二是对下属国企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监督力度不够,企业的法治宣传深度不够,虽然形式多样,但宣传效果有限。

形成上述不足的原因是:一方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把握不精准,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学习成果停留在知识面上,转化为工作“帮手”的意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加强国资监管的能力有待提升。另一方面,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意识不足,能力不强,区国资系统领导干部往往忙于日常业务工作,缺乏时间精力用于自身法治能力的“充电”。国资监管运用法治手段单一,缺乏法治综合监督能力。同时企业对法治宣传深度关注不高,认为组织开展即完成;组织宣传教育活动的方式方法未结合实际,比较注重形式。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亲自督办法治宣传工作

积极组织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培训、“天津干部在线”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考试;认真完成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内容且全体同志考试合格;在本单位内部开展法治政府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知识问答等学习活动。通过学、讲、考一体学习机制,将法治理论学习的成效切实转化为推进国资监管工作的生动实践。

(二)亲自过问下属国企法治建设

为有效落实国资系统法治建设,积极组织国资系统下属企业参加国务院国资委法治讲堂系列培训,督导下属企业开展《民法典》《劳动合同法》《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宪法》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活动8次,参加人数150余人次。自上而下地培养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法治观念和行为习惯。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在今后的工作中,对于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我单位将加大整改力度,压实责任,将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第一,健全完善区国资监管政策规定体系。依托法律顾问单位的专业法律服务,结合国资监管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国资监管制度规范,定期开展文件清理,保证国资监管制度的合法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二,将法治宣传落到实处,产生实效。加大力度督促下属国有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将法治理念贯彻到国有企业各项工作中。同时加大对法律法规、地方性法律文件的学习力度,持续依法开展经营,将“心中有法、办事依法、经营守法”落到实处。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抄报:区委依法治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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