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委、区政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健全制度、认真落实。区医保局根据《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北辰区医疗保障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 《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试行)》、 《实施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试行)》、《行政检查文档案卷管理措施(试行)》等配套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执行2人持证执法,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执法检查过程中通过文字、影音等记录形式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及时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按时将执法信息录入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系统。
2.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区医保局坚持开展普法宣传,聚焦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通过实施监督检查、信用分级分类管理、部门联合协同监管、机构自查自纠及举报奖励等措施推动开展我区医保领域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实现区管定点机构监管检查全覆盖。落实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检查,会同区卫健委、医保北辰分中心、第三方专业机构等部门完成对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北辰妇幼保健中心16家基层医疗机构的实地检查。在信息筛查、数据分析和现场检查过程中,对发现存在一些基础性或共性问题情况进行专门汇总反馈,现场指导督促医疗机构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认真核查核实,及时整改纠正、防微杜渐。落实市、区两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规范履行部门检查职责,全年制定3批次“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计划,累计开展单部门和多部门联合对19家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并将处理情况在“北辰政务网”公开通报,强化警示教育宣传。落实市医保局“飞行检查”工作,按照《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医保局相关工作部署,组织市医保监督所、市结算中心、区医保分中心、区卫健委等部门对武清区定点医药机构和武清医保分中心开展“飞行检查”。坚持常态化监管,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际,积极倡导推进医保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信用分级分类评价300余家(次),通过运用宣传引导、教育培训、警示问询、约谈告诫和联合督导督促等方式,指导机构及时纠正医保违规违约行为。
3.创新工作开展情况。区医保局充分借助信息大数据筛查、 “互联网+监管”平台等,加强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结合2023年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和医保监管政策要求,组织各机构自编自演医保监管宣传短视频,增强机构主体及其从业人员责任,开展一系列业务学习培训和警示教育宣传,促进筑牢维护医保基金使用安全防线。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充实完善我区“1234”监管内容形式,坚持医保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全覆盖。对新增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学习培训6批次,结合开展日常监管工作,指导督促各机构加强主体责任意识,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坚持常态化自查自纠,切实守护好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4.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情况。区医保局克服实际困难,努力加强医保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医保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素质,促进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建设。通过以老带新和聘请法律顾问等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天津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高我局执法人员执法能力。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政务公开常态化,主动发布医疗保障政策文件、便民服务信息及曝光通报医保典型案例等内容,不断增强医保政策宣传主动性和规范性。累计推送信息近百条,在区政府官网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和宣传医保基金监管及诚信建设情况6条,市医保局官网发布3条,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有效震慑,营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浓厚氛围。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制度和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聘请三方律师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法律顾问咨询活动,全面接受政府、人大和医保社会监督员的监督。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区医保局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人员少,依法行政保障能力有待提高。内设机构部门单一,缺乏相应的设法制审核机构及配备专职人员等,执法监督和制约机制还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区医保局及所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持有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共有4人,均非监管执法专职人员,现有此4人兼职兼岗,实际工作中对医疗卫生业务、医保监管政策、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加强学习。面对日益增长的定点医药机构和不断拓展监管覆盖领域,执法能力明显不足,日常行政执法检查以维持常规工作为主。普法宣传形式仍需扩大,利用新媒体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的手段还不够丰富,普法受众有限,成效有待提升,没有将普法教育与本单位职能职责和具体工作进行深度融合,普法阵地不足,影响普法宣传效果。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医保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坚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专题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重要决策部署,局党组书记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亲自部署、重点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人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手段、方法,切实维护医疗保障纪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多次组织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召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暨警示教育会”和“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基金规范使用培训会”,压实定点医药机构和从业人员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主体责任。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职责,制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形成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2.优化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牢固树立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自觉意识,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策,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提出意见建议,邀请区纪委监察组列席接受监督,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的依法依规开展。
3.加强学习培训,夯实法治基础。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举办《宪法》、《民法典》、《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 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宣传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
4.持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安全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守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等多形式,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宣传,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基金监管氛围。与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检察院、公安北辰分局、医保北辰分中心等部门组织召开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积极沟通市局及相关经办单位,强化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以自查自纠、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聚焦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重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现场检查,严厉打击“假病人” “假票据” “假病情”等欺诈骗保行为。
抄报:区委依法治区办
北辰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