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教育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北辰区教育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委、区政府:
按照《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北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为重点,紧紧围绕局党委中心工作,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为全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1.积极构建法治建设网络。为了提高教育系统的普法效能,我局积极构建法治建设网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整体规划中,教育局安全科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各教学单位普法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均建立相应领导机构,不断充实调整以校长负责制为主的普法工作组,形成了职责明确、协调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领导责任机制。
2.加强对干部、教师的法治教育。致力提高领导干部的公权意识和服务意识。将法治教育纳入校长培训、教师职前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定期发动组织教职工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组织全系统6名处级干部、34名机关干部参加2023年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100%,有效增强了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作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北辰区教育局根据《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市教委关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制定了《北辰区教育局聘请法律顾问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和相关标准聘请法律顾问。2023年4月3日与天津得依律师事务所续签了法律顾问合同,由该律师事务所选派律师为全系统提供法律顾问服务。2023年为北辰教育系统提供法律服务150件,其中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28件;参与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审稿的起草、论证2件;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10件;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工作12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59件;办理民事案件的诉讼和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4件;委托或者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35件。
(三)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加强对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培训机构的年检验证和事后监管工作,做到依法审批,服务到位,群众满意。制定和规范了信息公开制度,我局在招聘教师、招生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等各项工作均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重要信息都在教育网上公示。完善公共服务职能,我局凡对社会服务的公共项目,都在院内宣传栏或教育网上公开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时间等信息并严格履行承诺。
(四)完善教育行政执法工作
1.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市、区关于“三项制度”的精神和要求,加强行政执法平台日常监管维护,确保动态信息的及时公示。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要求,认真做好新版行政执法资格证件换发与管理工作。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区教育局现有执法人员9人,法制审核人员数量为3人,符合区执法监督部门不低于5%的要求。现有四台执法记录仪,能够做到对重大执法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活动都符合区执法监督部门的要求,落实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权责清单通过北辰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执法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都在行政执法平台上传公示,并安排专人负责三项制度工作和行政执法平台归集的日常事务,不定期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加强执法检查。我局责成教育科、人事科、学前成教科、监管科等科室落实行政执法的具体事项,各执法科室在落实科室工作和主体责任的同时,依法依规对各级各类学校、园所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检查涵盖校园安全、课程计划执行、义教管理标准化建设、学生管理、校园文化建设、课后服务落实等内容。2023年履职率100﹪。执法检查起到了督促和震慑作用,明确了教育局的执法权限,规范了教育行为,增强了广大从教者的法律意识。
4.落实好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反传销、扫黑除恶、交通安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等重点领域法治宣传,通过以案释法推动普法责任落地。教育局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行政执法结束后都形成了书面的普法记录表,每一次执法的普法覆盖率为100%。在执法程序和执法流程中设立法治宣传教育环节,将执法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法律依据、法律风险、法律义务讲深讲透,达到了较好的普法效果。
(五)加强普法宣传构建法治校园
1.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按照八五普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各部门的普法责任。围绕年度普法重点,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6.26”禁毒宣传日、《反恐怖主义法》宣传教育活动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广泛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组织设立法治文化宣传展板,主题长廊,张贴宣传标语,内容涉及宪法、消防法、反恐教育等,让学校教师和学生近距离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在学习中培养良好的法治意识。突出宪法教育核心地位,扎实推进全区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教育,组织开展了“国家宪法日”教育活动等法治教育专项活动。2023年,在天津市“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中,我区推荐的20名学生获得市级各类奖项,15名教师获得优秀辅导奖,扩大了宪法宣传学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深入开展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2023年,教育系统深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强化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确保每所中小学开足上好《道德与法治》课。坚持指导学校利用开学第一课、班队会、社会实践、毕业典礼等形式,请进法治副校长、检察官、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员大力开展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文书还需进一步规范。针对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及实地督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入剖析,教育局对学校幼儿园的管理行政检查多,行政处罚少,行政处罚的专业化水平还不高,执法文书的规范性还有待提高。
二是公职律师力量有待加强。教育局缺少专职公职律师,现由内部法律顾问履行公职律师职责,开展相关法律事务工作,专业性不强,有待改进。
三是依法治校还不均衡。各学校对法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师资配备和工作力度还存在差异,有些学校制度机制不健全,未能建立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和教师、学生申诉工作机制,依法应对安全风险和纠纷的能力有待提升,需持续加强监督指导。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工作全局中整体谋划推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坚持投入法治教育专项经费,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好、落实好。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举措。二是率先垂范,不断提升自身依法行政理念水平。坚持学用结合,定期组织业务领导、科室干部研究相关工作,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做表率。三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教育引导执法人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天津建设规划(2021-2025)》《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能力。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在做好聘请法律顾问的同时,多渠道招聘公职律师,充实教育局法律专业人才,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2.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积极参与市教委和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办开展的各类法治学习培训活动,强化教育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意识法治素质,建立符合我区教育实际的依法行政有效方式和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教育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检查随机化、执法监督制度化。
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与平安校园建设和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