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04 16:03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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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辰区司法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高水平法治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调研,组织党支部每季度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情况纳入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法等制度的重要内容,在全局范围内掀起学习热潮。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纳入年度理论学习和党员干部政治轮训主要内容,确保《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学习贯彻实现党员干部全员覆盖。推动全局法治领域重点工作,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工作会等,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加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统筹。持续压实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召开专题述法大会。统筹推进“一规划两纲要”全面贯彻实施,牵头各协调小组、区重点单位定期梳理工作进展。制定北辰区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2024年重点工作台账,常态化督促各部门推进相关工作落实,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法律知识随机抽考30轮次,覆盖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新招录的国家公务员共1077人次。

(二)严把合法性审核关。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把好文件审核关。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8件各部门制定的文件进行备案指导,全年组织全区50余家单位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5次。联合区政府办做好2024年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目录制发和调整工作,对决策事项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确保决策内容、程序依法实施。组织区卫健委等部门就已完成决策事项开展后评估。

(三)狠抓执法监督协调。制定《北辰区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持续提升全区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聚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做好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工作。积极推进区、街镇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明确司法所协助区司法局监督工作职责。制定《北辰区2024年度区级赋权部门集中培训街镇计划》,累计开展4场行政执法集中培训,组织执法骨干、法制审核骨干等105人次参加专题培训班。

(四)提升复议应诉水平。持续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探索建立行政复议立案审查阶段“一看二听三询四研五定”五步工作法,2024年以来新收行政复议申请647件,较去年同期增长343%,完成立案审查630件,受理378件,案件受理率58.4%。强化复议监督职能,率先开展信访分类处置标准制定工作,在统一信访事项和履职事项的具体分类标准上积极探索和创新。提升行政复议效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案件的类案研讨,发挥复议委员会专家咨询作用,推动公安交通类案件裁判标准和尺度的统一。2024年以来共审结328件行政复议案件,其中维持242件,纠错20件,驳回37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6份,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达到88.7%。建立区政府应诉应议案件败诉风险预警机制,提前与属事属地单位研判,推动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2024年新收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150件、应议案件39件,应诉案件撤诉44件、应议案件撤诉4件。

(五)落实推动学法用法、普法宣传。制定《2024年天津市北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组织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推动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组织全区4383名国家工作人员开展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周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320余场。利用新媒体平台推送法治动态、以案释法、法律知识答题等500余篇。组织全区1377名“法律明白人”进行线下、线上学习培训。组织开展2024年度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

   (六)深化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选聘优质律师事务所在公检法司及区矛调中心等多点位开展律师值班服务,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实体平台“一窗办多事”。区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对象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2024年共接待各类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受理各类援助案件429件,办理认罪认罚案件723件。提升公证服务效能,借助“辰信公证”区块链保全证据平台,助力企业成功获得首张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

(七)抓实抓好人民调解。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全区312个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名、章、徽、标、程序、文书等规范性自查整改工作,实现“六统一”要求。打造建设规范、作用发挥充分的个人(品牌)调解室,推进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赵轩锋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积极推动“三所联动”“三室联建”工作做深做实,最大限度将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巩固深化“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等“N+调解”工作模式,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6884次,调解矛盾纠纷3075件,涉及案件金额1381万元

(八)做好法律参谋助手。助力全区重点项目有序开展,为征地拆迁、规划调整、区内部分地块征收稳评等重点事项提供法治支撑,参与物业管理、行政协议变更、规范养犬等事项研讨,对90余件文件、合同协议、规划出具法律意见。参加建立镇街履职事项清单工作会议20余次,解答试点镇街、相关委办局咨询70余次,梳理涉及12345热线职能交叉问题20余项,针对161项争议履职事项评估,出具书面评估意见6份。完成新一届北辰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全年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等提供法律服务55件次。开展公职律师和内部法律顾问专题培训。动态推动全区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覆盖率100%,通过天津市法律顾问管理服务平台做好法律顾问的选聘、备案、履职统计和年度考核工作。

(九)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搭建服务民营企业新平台,成立北辰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中心法律服务工作站、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开设《辰律讲法》栏目,录制10期新修订公司法解读。组织律师深入区内企业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修改完善《北辰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工作室工作方案》,选派六名律师作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成功调解133件。积极助力“保交楼”重点工作,参加专题会议20余次,提交法律意见书4份,拟定相关法律文书。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的通知》要求,结合北辰实际,认真对照指标体系制定全区任务分工台账,完成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迎检工作。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成效

区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被评选为2024年度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优秀案例。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典型示范经验和项目的总结推广力度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原因是: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学习模式不足,学用结合仍有差距。

二是工作人员法治引领和法治导向的思维模式尚未完全确立。通过法治思维管理社会事务、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原因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本领不高,对法律法规运用不充分,思想意识、理论学习、行为实践和氛围营造方面需要提升。

三是重点法治领域业务水平有待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需要规范;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对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质效不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仍需增强;人民调解方式无法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矛盾和纠纷。原因是: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具体实践不充分,法治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有待强化。专业性较强的领域存在人员力量不足、能力水平相对薄弱问题。

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通盘筹划全面依法治区。将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工作要点,持续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述法工作全覆盖。牵头区重点单位深入对照“一规划两纲要”,定期梳理工作进展,推动各项任务部署落到实处。持续推动督促4个协调小组在各自领域发挥专业优势,及时研究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实施意见、落实举措,实现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发挥法治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审核把关,把准材料报送、审核时限、审核内容等工作要求。落实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做好文件决策后评估。清理我区文件在执行过程中与国家、市、区法律法规规章和改革发展政策等不协调、不适应的情况,不断优化制度供给。对政府文件、政府合同、重要规划等进行合法性审查。针对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大工作事项,及时审慎提出法律意见,为全区重大事项开展提供高效精准的法治支撑。

(三)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规范罚款设定与实施等重点工作部署和要求。着力推动全区行政执法队伍法治理念教育和法治能力建设,全面深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综合运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法,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推动我区行政执法质量进一步提升。

(四)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水平。把好案件办理全环节、全过程,深化溯源治理,提高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加强行政复议全过程调解,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立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会商研判机制。完善区政府应诉应议工作机制,推进区政府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行政应诉(应议)工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应诉(应议)”的权责一致原则落实到位。

(五)充分发挥律师、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推动律师积极主动在服务乡村振兴、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利用等大局中展现律师的责任与担当,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作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促进依法决策、协助处理重要法律事务、防范和应对法律风险等方面发挥作用,为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六)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天津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发展,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整体质效。深入实施“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促进城乡、区域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落实《天津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满足群众多层次法律援助需求。统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为区域内企业搭建全业务、全时空、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七)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八五”普法,明确机关单位普法任务,召开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强化统筹协调和配合,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地落实。常态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宣传活动,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

(八)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以大调解工作机制为基础,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高效联动。持续深化“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发挥“三所联动”平台优势。加强人民调解队伍专业能力水平建设,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新兴领域,加大排查化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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