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2-08-31 10:37 来源:北辰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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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3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3

四、支出决算表 3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

、项目支出决算表 3

、关于空表的说明 4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12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涉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级职责以外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高速公路、外环线除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除外)水运工程(市级水运工程除外)建设市场及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铁路道口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客运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内河船舶检验监督管理、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渔船检验行政执法工作暂按原农业部授权业务范围开展工作。

(五)负责推动落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负责组织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

(六)完成区交通运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执法工作。

(七)职责分工

1.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法律法规明确县级以上承担的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2.街镇要按照《权责清单》、《职责清单》以及法定程序赋权明确的事项内容开展或配合做好交通运输领域执法工作。

3.开发区的交通运输领域执法工作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开发区管委会做好配合工作。

4.区交通运输管理局提出区交通运输部门权责清单中有关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的具体权责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5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事业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1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北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986689.92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86689.92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由于执法支队是2021年新增预算单位,2020年同期无相关数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北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86624.92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986624.92元,主要原因由于我单位是2021年新增预算单位,2020年同期无相关数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6624.92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北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86528.12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986528.12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单位是2021年新增预算单位,2020年同期无相关数据。其中:基本支出1892605.8元,占95.27%;项目支出93922.32元,占4.7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北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986689.92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86689.92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单位是2021年新增预算单位,2020年同期无相关数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北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86528.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86528.12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单位是2021年新增预算单位,2020年同期无相关数据。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6528.1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1892605.8元,占95.27%,项目支出93922.32元,占4.73%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78936.2元,支出决算为1986528.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2%。其中:

1. “210(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87327.04元,支出决算为78657.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在下一年度支出。其中: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8657.16元,包括: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8417.16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24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二次医疗保险缴费。

2. “214(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为1591609.16元,支出决算为1907870.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8月份新招聘事业编人员,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

21401(公路水路运输)1907870.96元,包括

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907870.9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及退休职工各项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机关日常运行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892605.8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892605.8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单位是2021年新增预算单位,2020年同期无相关数据。

其中:人员经费1806100.4元,主要包括:

    1.301(工资福利支出)1803130.4元,其中:

    30101(基本工资)32978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的支出;

    30102(津贴补贴)196724.32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各项津贴补贴支出;

30107(绩效工资)487556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础性绩效及奖励性绩效工资;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7759.5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0109(职业年金缴费)56868.24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657.16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530.18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

30113(住房公积金)467669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9586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带薪休假报酬。

2.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70元,包括:

30302(退休费)2970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退休工资;

公用经费86505.4元,主要包括:

3.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83806.4元,其中:

30201(办公费)28996.67元,主要用于:采购各类办公用品支出、日常用品支出、订阅相关业务报刊杂志等支出;

30202(印刷费)525元:主要用于:业务相关材料印刷费用;

30207(邮电费)2627.05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电话费支出、网络费支出;

30211(差旅费)17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因公出差所发生室内交通费;

30213(维修()费)742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维修维护支出;

30216(培训费)4193.52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印刷培训材料,购买培训资料等培训费用;

30226(劳务费)960元;

30228(工会经费)16448.16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拨付支队工会经费支出;

30229(福利费)22350元,主要用于:职工防暑降温费、慰问等支出;

30239(其他交通费用)6794元,主要用于:事业在编人员上下班交通补贴;

4. 310(资本性支出)2699元,包括:

31002(办公设备购置)2699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 0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290000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与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8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2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元,与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0元,比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单位是为事业单位,2021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835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35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835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835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已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93922.32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1年度已自行组织开展2个项目绩效评价,涉及金额93922.32元。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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