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辰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0 10:30 来源:北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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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辰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28日在北辰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北辰区财政局局长  吴佩立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北辰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区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防疫情、稳经济、促发展、保民生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财政部门坚持算大账、算长远账,努力克服减收影响,全面落实国家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真金白银”为企业提供支持。同时,千方百计增收节支,积极盘活资源资产,大力压减行政运行开支,集中有限财力保障重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区收支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2.6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按可比口径下降6.0%。其中:税收收入32.85亿元,非税收入19.75亿元,税收占比62.4%。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为104.55亿元。即全区一般预算收入52.60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收入20.88亿元,上年结转结余16.40亿元,调入资金1.2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32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8.32亿元,减上解支出12.21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支出93.15亿元,总收入减支出后余额11.40亿元,其中:区本级8.02亿元、镇及开发区3.38亿元。待市对区体制结算后,据实确定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区本级收支

全区综合财力剔除镇及开发区后,预计区本级财政当年可安排总收入88.27亿元,预计支出80.25亿元,具体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基本支出32.50亿元,项目支出40.0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67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8.02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99.75亿元。其中:2022年示范镇土地出让等政府性基金收入8.0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1.50亿元、上年结转结余19.45亿元、调入资金7.65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3.13亿元,减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超当年收入30%部分纳入一般预算资金0.002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99.64亿元。其中:主要用于示范镇、九十五平方基础设施建设等城乡社区支出33.10亿元,青光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韩家墅安置区、产城融合示范区二期项目等专项债券支出44.97亿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2.68亿元,双口镇乡村振兴示范区、养老服务业等公益支出0.59亿元,债券付息及发行费支出8.30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0.11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预计为1817万元。即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94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5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62万元,减调入一般预算59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支出463万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1354万元

(四)转移支付

市对我区转移支付资金37.77亿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16.2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1.50亿元。主要用于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节能环保、农业农村等民计民生支出。

区对镇及开发区转移支付7.5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支出0.11亿元,主要用于农田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示范镇建设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补助支出7.41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

市累计下达我区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327.6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6.07亿元、专项债券281.53亿元。2021年末我区债务余额296.35亿元,2022年发行新增政府债券31.13亿元,再融资债券偿还到期债券本金20.32亿元,归还到期债券本金0.03亿元。2022年末政府债务余额327.45亿元,其中:一般政府债务46.04亿元,专项政府债务281.41亿元,政府债券余额在财政部规定的法定限额之内。

二、落实人大决议和财政工作情况

2022年,财政部门全面贯彻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严格执行区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求,主动应对疫情突发、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复杂形势,竭尽全力增收节支,多措并举统筹资源,全力以赴保障民生,坚决有力防范风险,为北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落实稳经济政策措施,全力以赴助企纾困

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扎实落实国家稳经济33条和我市35条政策措施,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聚焦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预计全年办理全口径退税20亿元,为企业提供“真金白银”现金流支持。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其他减税降费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从4月1日起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降为5%;按照上限执行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幅度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扣减标准,预计全年全口径减税降费6亿元。继续实施制造业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预计全年全口径缓缴税费8.50亿元。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

多措并举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组织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落实,共免租金569.66万元,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持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阶段性提高采购预留份额,授予中小企业采购合同采购份额4.63亿元,占比达71.3%。通过增加市场机会,助力中小企业爬坡过坎、健康发展。

(二)夯实财源基础,增强区域发展动力

持续加强财源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区税源建设工作专班作用,将税源建设和服务企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市、区、镇联动机制,优化包联服务,深入重点税源企业调研走访,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依托多部门联合分析比对,在巩固现存税源、挖掘新增税源上积极作为,结合“敲门行动”对楼宇税源、新增市场主体税收、异地施工企业纳税、未办税企业、重大项目税收等情况定期跟踪服务,积极组织收入。

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财政促进镇街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统筹智能制造、科技等区级专项资金及市下达的区域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资金设立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小河有水大河宽”,用于支持镇街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以2021年12月31日为时点,对“经济增量”新增市场主体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的80%,对“经济存量”中核心、链长、优质企业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奖励镇街开发区,激励镇街开发区干事创业,促进高质量发展。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保基本、兜底线,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安排就业资金0.66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新增就业1.95万人。支持保障低保人员、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流浪乞讨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补贴机制,调整享受补贴时间和套餐标准,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助餐服务需求。

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安排专项资金2.64亿元,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成立天津师范大学北辰实验学校,接收4所配套幼儿园和2所配套小学,天房璟悦府中学投入使用,新增学位3600个。支持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支持集团化办学模式,推进北京十一学校天津实验学校办学筹备工作,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公办、民办并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义务教育“双减”要求,促进课后服务高质量有特色发展。落实各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安排资金1.52亿元,用于核酸检测、疫情处置及防控能力提升,筑牢公共卫生体系。支持向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教育、预防接种、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04元提高至109元。助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等。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补助,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开展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控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推动实施国家免疫规划。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实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等惠农强农政策,有效保障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和农村改革发展,新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2个、累计达到9个,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8个,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助力乡村宜居宜业。争取中央彩票公益基金支持“红色河头 绿色双口”项目,助力革命老区(安幸生故居)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深入推进人力社保、民政、农业农村三大领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改革,实现一卡统发、一网统管。

(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印发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财政支出管理文件,从增强意识、严控供养人员规模、压减行政运行成本、精简各类公务活动、强化“三公”经费、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财政资金拨付、强化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等方面,压实单位主体责任,节俭办一切事业,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公用经费定额支出标准压减15%,节约资金0.36亿元,“三公”经费预算规模较2018年压减30%以上,收回债券利息、本金及发行费6.98亿元,盘活部门存量资金1.58亿元。预计实施政府采购项目769个,节约资金0.18亿元,节约率2.8%;评审财政投资项目93个,审减金额4.45亿元,审减率18.7%。

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将全过程绩效管理嵌入到预算管理中。完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财政部门选取10个项目,核减预算金额0.84亿元,核减比例67%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升绩效目标质量。做实绩效运行监控,及时纠正偏差。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坚决削减低效无效支出。完善我区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精准细化总结共性项目,查漏补缺更新新增项目。探索建立“三保”和教育局项目支出标准体系框架,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真正做到“预算支出结构优化、项目投入成本量化”。

加紧推动闲置资产整治。充分发挥北辰区闲置资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职能,北辰区国有资源管理系统顺利上线,全面摸清、夯实家底。制定《北辰区闲置资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实行领导小组月例会制,挂图作战,推动工信局下属企业的福士登酒店、原规划局办公楼、汽车工贸地块资产确权登记、盘活处置工作清理货币类资金1066.88万元,上缴行政、刑事案件货币资金124.05万元,区政府领导推动闲置资产整治工作,已安排挂牌、合同出让、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企业房产17处,预计可收回资金4000万元。确权登记一批瑕疵资产,有效盘活一批闲置资产,提质增效一批低效资产,闲置资产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防范重点领域风险,促进财政平稳运行

切实兜牢“三保”底线。财政部门加强“三保”等重点领域经费保障,做到预算安排优先、资金下达优先、库款拨付优先,抓实“三保”监控工作,牢牢兜住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底线。预计全区“三保”预算支出43.35亿元,其中:保障基本民生支出9.41亿元、工资支出30.85亿元、运转支出3.09亿元。

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落实财政部统一部署,聚焦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保障、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涉农补助资金管理等七项重点任务,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制定分领域整治方案,全面开展核查。持续完善一批规范管理、推进改革、优化机制的政策制度,坚决维护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的严肃性。

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做好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建立专项债券正负面清单,从严审慎分配债券额度,优先用于保重点、保民生、保续建。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库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储备库、需求库、发行库和存续期库分级管理。加大跟踪督促力度,全力提高专项债券项目工作进展。专项债券发行进度、拨付进度、支出进度位于全市各区前列,为有效投资拉动我区经济增长发挥关键作用。充分发挥“双组长”防范化解债务领导小组统筹作用,聚焦“遏增量、化存量”,紧盯重要时点的偿债资金来源落实及资金路径,用足、用好缓释和展期政策,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总的看,今年以来财政工作取得的成效来之不易,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受经济运行和疫情冲击等因素叠加影响,财政增收基础不稳,房地产市场下行,加上落实各项税费退、减、缓政策让利企业,短期内形成一定的政策性减收压力;二是财政保障压力持续加大,新增可用财力有限,用于支持经济发展的资金不足,三保、疫情防控、PPP项目政府付费等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支紧平衡状况更加凸显;三是部门预算管理规范性有待提高,执行中申请追加调剂较多,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意识、预算绩效的理念需进一步增强。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财政部门将按照区委决策部署,在区人大的指导监督下,科学研判形势,系统谋划财政工作,精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为完成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保驾护航。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60亿元,比2022年预计完成52.60亿元增长13.3%。加预计上年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17.14亿元,提前告知中央直达等转移支付资金3.98亿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3亿元,市体制性结算、税收返还、营改增政策基数补助7.71亿元,政府债券再融资1.99亿元,减上解支出4.63亿元。即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5.82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5.82亿元。一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基本支出35.50亿元;二镇及开发区体制支出14.05亿元;三项目支出预算32.77亿元。主要是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项目31.28亿元,偿还一般债券利息1.49亿元;四是区本级预备费1.20亿元,预算周转金0.30亿元;五是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2023年示范镇土地出让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1.32亿元,加预计上年结转结余0.11亿元,提前告知转移支付0.03亿元,调入资金8.10亿元,政府债券再融资69.40亿元。即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38.96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38.96亿元,其中示范镇、开发区等土地出让支出60.21亿元,社会事业项目支出0.13亿元,偿还专项债务利息8.96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9.66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情况。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44万元,加预计上年结转结余1354万元,减去按规定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的3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13万元。即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08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085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等支出。

四、2023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一)积极涵养财源,推动经济稳定增长

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让更多企业享受政策红利,稳定发展预期,坚定市场信心。优化招商引资政策,大力实施精准招商、以商招商,进一步提升财源转化成效。强化财税运行调度,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禁收取过头税费和虚收空转。积极发挥税源建设专班作用,完善全周期服务举措,提升企业质量和存活率。加强企业走访服务,协调解决诉求难题,着力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发挥新增政府债券作用,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促进扩大有效投资。

(二)加强民生支出保障,全力增进民生福祉

提高就业服务水平,落实落细稳就业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持续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支持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织密多层次社会保障网,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持续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落实各项惠农强农政策,支持高标准农田、种业振兴、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打造美丽乡村。

(三)扎实推进财政改革,提升财政资金效益

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将零基预算理念贯穿于各部门的预算编制。严格执行区人代会批准的预算,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控财政供养人员规模,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做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严格执行“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加强财政运行监控,确保“三保”兜得住。实施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强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监管,合理有序加快支出,更好发挥惠企利民实效。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推行跨年度预算平衡,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有效盘活闲置资产

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与国有资产管理相衔接的机制,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通过预算管理严控新增资产配置的源头和闲置资产处置的出口。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杜绝资产闲置浪费,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持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机制,加强成果运用。持续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企业的闲置资产整治工作,多渠道盘活部门持有的长期低效运转或闲置资产,提高资产收益,增加“现金流”。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加强对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发挥国有资产最大效益。

(五)严格债券资金监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狠抓项目谋划储备,严格落实专项债券项目库管理办法,组织各部门谋划一批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项目,分级入库推动落实。做好限额分配、预算调整及发行准备等工作,确保债券资金即发即用。落实专项债券资金专户管理,避免挪用占用、违规拨付资金。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政府性债务日常监测和风险预警,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统一认识、统一口径、统一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用好债务缓释政策,防范逾期违约风险。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区人大决议及批准的预算,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严格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财政工作提出的“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新部署,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推动北辰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上级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补助给下级统筹安排使用的资金。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为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给予下级,并由接受转移支付的下级按照上级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的预算资金。

3.税收返还: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以及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

4.一般债券:指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

5.调入(调出)资金:指不同预算性质资金之间相互调入(调出)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7.专项债券:指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9.直达资金: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包括并不限于2020年中央财政通过新增财政赤字1万亿元和抗疫特别国债1万亿元安排的预算资金,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

10.隐性债务: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主要包括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替政府举借,由政府提供担保或财政资金支持偿还的债务;地方政府在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过程中,通过约定回购投资本金、承诺保底收益等形成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债务。

11.民生支出:指财政用在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体传媒、农林水利、社保就业等方面的支出,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出。

12.三保: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13.土地出让收入:指政府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取得的收入,也包括向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土地使用者依法收取的收入、划转土地时依法收取的拆迁安置等成本性收入、依法出租土地的租金收入等。


2.北辰区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执行和2023年预算草案表-人代会.xls

3.关于北辰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docx

4.关于北辰区2023年政府预算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docx

5.北辰区2023年举借政府债务说明.docx

6.关于北辰区2023年政府预算有关情况说明.docx

7.关于北辰区2023年财政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docx

北辰区2023年政府预算编制目录.xlsx

2023年区对镇及开发区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xlsx

8-1.超限检测站(点)设施日常维护(含土地租赁)市级补助.xlsx

8-2.精神障碍社区康复.xlsx

8-3.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补助经费(2023中央).xlsx

8-4.残疾人康复经费.xlsx

8-6.组织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xlsx

8-5.环保大气网格员工资.xlsx

8-7.高中教育助学金.xlsx

8-9.2023年图书馆免费开放经费.xlsx

8-8.招商引资专项经费.xlsx

8-10.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区级).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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