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将北辰区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汇报如下:
一、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2500万元,不做调整,较去年预计收入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423000万元,非税收入239500万元。税收占比63.8%。
2.当年可安排财力调整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综合财力。全区综合财力由年初1085258万元调整为1551908万元,净增466650万元(包括调减财力20713万元,调增财力487363万元),主要是新增一般债券及上年结转等增加因素。其中:
①调减财力20713万元,包括:
调入资金净减少20713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结转超当年收入30%部分增加1514万元,镇级调入部门存量资金增加2073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减少8952万元,区本级调入部门存量资金和收回债券本息等其他资金减少15348万元);
②调增财力487363万元,包括:
上年结转结余增加61519万元;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30832万元(含镇级29769万元);
截至11月13日,上级补助收入(含返还性收入和转移支付收入)净增91080万元(含负数指标1881万元);
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303932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303612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320万元)。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综合财力。由年初899967万元调整为1158281万元,净增258314万元,主要是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101764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101444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320万元)、上年结转增加6151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1063万元、化解隐债预借开发区财力48565万元、上级补助净增91080万元、调入资金减少22786万元、区对镇及开发区补助增加22891万元。
3.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899967万元调整为1158281万元,净增258314万元。主要是:
(1)基本支出
年初预算353500万元,调整为349020万元,净减少4480万元。主要是减少预留及上年结转等1150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调整、正常晋升、提职定级、援派生活补贴、带薪休假、公积金调整、绩效奖励、职业年金“做实”等支出净增7024万元。
(2)项目支出
年初预算382337万元,调整为656201万元,净增加273864万元。主要是清理财政暂付款和道路及基础设施等一般债券101444万元、安排国企注资化解隐债68465万元、增发国债、社保、教育等上级补助项目净增88465万元、单位项目支出净增38334万元、区对镇及开发区项目补助22844万元。
(3)预备费及预算周转金
预备费年初安排12000万元,用于安排疫情防控支出11000万元,预留1000万元。如无亟需支出,拟调整为净结余。
预算周转金年初安排3000万元,用于招商引资支出70万元,预留2930万元。如无亟需支出,拟调整为净结余。
(4)债务还本支出
债务还本支出149130万元,不做调整。
4.镇及开发区体制调整
年初预算185291万元,调整为393627万元,净增加208336万元。主要是区对镇及开发区补助增加22891万元,调入资金增加207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2976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增加202168万元,化解隐债预借开发区财力4856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
受宏观市场因素影响,区级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125360万元调整为114812万元(减少10548万元),同比去年83642万元增长37.3%。
2.政府性基金预算综合财力调整
政府性基金预算综合财力由年初894675万元调整为1283288万元,净增388613万元(包括调减财力12062万元,调增财力400675万元)。主要是:
(1)调减财力12062万元,包括:
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10548万元;
调出政府性基金结转超当年收入30%部分1514万元。
(2)调增财力400675万元,包括:
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净增加2417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增加2633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减少21600万元);
截至11月13 日,上级转移支付净增109329万元;
调入专项债券本息等资金增加49646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
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894675万元调整为1283288万元,净增388613万元,主要用于示范镇、95平方公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地块土地出让等城乡社区支出84806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8691万元,养老服务业等公益支出1321万元,债券发行费及还本付息兑付费支出495万元,专项债券支出113400万元,较大规模债券等置换存量债务1499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
受区属国有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等因素影响,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年初30030万元调整为189万元(减少29841万元),同比去年1078万元下降82.5%。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综合财力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综合财力由年初22081万元调整为1192万元,减少20889万元(包括调减财力29841万元,调增财力8952万元)。主要是:
(1)调减财力29841万元,包括:
产权转让等收入减少29841万元;
(2)调增财力8952万元,包括:
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减少8952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
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年初22081万元调整为1192万元,净减20889万元,主要是减少国企注资款等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调整
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2024年全区“三公经费”预算由年初889.28万元(区本级792.05万元、镇及开发区97.23万元),调整至731.98万元(区本级642.75万元、镇及开发区89.23万元),调减157.30万元(区本级149.30万元、镇及开发区8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由年初84.19万元,调整至62.69万元,调减21.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由年初789.89万元,调整至658.55万元,调减131.34万元;公务接待费由年初15.20万元,调整至10.74万元,调减4.46万元。
三、政府债务预算调整
区财政局、区发改委积极组织政府债券项目申报入库工作,市财政局累计下达我区政府债券余额限额476.3212亿元(一般债券119.7212亿元、专项债券356.60亿元),较年初419.63亿元增加56.6912亿元,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新增政府债券56.6912亿元(一般债券30.3612亿元、专项债券26.33亿元)
1.新增政府债券用于项目建设1.7478亿元(一般债券0.6478亿元、专项债券1.10亿元)
(1)唐河道等8条道路及基础设施项目0.42亿元(5年期);
(2)北京至天津滨海新区城际铁路(宝坻-滨海新区)北辰站扩建工程0.1亿元(5年期);
(3)公安北辰分局青源派出所新址提升改造工程0.05亿元(5年期);
(4)北辰区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0.0778亿元(5年期);
(5)天津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万发分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崇仁道(尚达路-尚梅路)等五条道路工程项目0.4亿元(30年期);
(6)北辰双街镇庞咀片区乡村振兴提升改造0.5亿元(30年期);
(7)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蓄洪区提升水利工程项目0.2亿元(30年期)。
2.新增一般债券解决公益性项目建设等暂付款问题29.7134亿元
(1)高端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554亿元(5年期);
(2)京津公路两侧提升改造工程项目7.85亿元(5年期);
(3)北仓镇示范镇建设项目5.8794亿元(其中:1.6794亿元5年期、4.20亿元20年期);
(4)1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1.0561亿元(5年期);
(5)北辰区大张庄示范镇北区还迁房F地块项目0.9484亿元(5年期);
(6)北辰区小淀镇小淀村旧村改造二期定向安置房项目(秀水馨苑二期住宅楼)0.731亿元(5年期);
(7)天津市北辰区双街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0.7302亿元(5年期);
(8)京滨城际铁路北辰站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0.4847亿元(5年期);
(9)西堤头镇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项目0.1677亿元(5年期);
(10)西堤头镇赵庄子村集中供热锅炉改造工程项目0.1亿元(5年期);
(11)北辰区中储地块规划小学、小淀镇云鼎花园室外电力改造、小淀村七号路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0.2119亿元(5年期)。
3.新增专项债券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10.24亿元
(1)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示范小城镇农民还迁住宅建设项目5.295亿元(10年期);
(2)北辰区京津路周边基础设施改造一期、二期工程2.845亿元(10年期);
(3)天津陆路港物流装备产业园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2.10亿元(10年期)。
4.新增较大规模债券等置换存量债务14.99亿元(预计12月份发行)
(二)到期偿还情况
偿还2024年到期债务本金51.313亿元(一般债券14.913亿元、专项债券36.40亿元),其中:通过再融资债券偿还46.09亿元(一般债券13.45亿元、专项债券32.64亿元),真金白银偿还5.223亿元(一般债券1.463亿元、专项债券3.76亿元)。
至2024年末,预计我区政府债务规模由年初419.213亿元增加到470.6812亿元(一般债券118.2212亿元,专项债券352.46亿元),在政府债务限额476.3212亿元以内,符合财政部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