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png 位置:首页--专题专栏--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区级政策措施

北辰区关于有序恢复相关场所运营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6-03 11:30 来源:北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字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经北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有序恢复我区旅游景区景点、体育健身场馆(含游泳馆)、影剧院等演出场所、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室内公共场所运营并实施75%限流开放,其他场所继续按5月28日《北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执行。

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要全面落实“四方责任”,各相关场所要筑牢疫情防线,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放松,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格执行扫码测温、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环境通风消杀、员工健康管理等措施。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不按要求落实暂停业政策的经营主体将坚决采取措施,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倡导广大居民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不聚集,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版权声明|法律声明

主办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30001 津ICP备1200731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302120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