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征求意见的通知
公告
关于《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确保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环境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根据《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北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现就《环境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后评估工作。请提出宝贵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征求意见建议时间自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8日,可通过书面来信、电话来电进行反馈,将意见反馈北辰区生态环境局(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辰中路5号北辰区生态环境局);来电反馈,联系人:高老师,电话:26810038。欢迎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收集梳理大家的意见建议,来信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我们及时沟通反馈
背景介绍
根据《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北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现就《环境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后评估工作。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我局于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8日,通过北辰区政务网对社会公开《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截至征求意见期满,未收到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