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北辰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提出意见及采纳情况
索 引 号 :11120113000189069E/2021-00007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北辰区水务局
发 文 字 号 : 〔 〕 主 题 :水安全
成 文 日 期 :2021年10月11日发 文 日 期 :2021年10月11日
有 效 性 :有效
废 止 依 据 :
《北辰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提出意见及采纳情况
一、各部门、镇街、开发区对《北辰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提出意见及采纳情况
按照《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区水务局于2021年8月26日以《关于对〈北辰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向区内共计70个单位和部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至8月31日,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期间陆续共收到6个镇街和17个单位的意见回复,其中5个镇街和16个单位均无意见,大张庄镇和区住建委提出的修改意见和水务局采纳情况具体如下:
(一)、大张庄镇
9月1日大张庄镇以《大张庄镇关于北辰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的修改意见建议》提出2条修改意见,分别为增加三角地泵站提升改造计划和加快外环调整线雨水泵站建设进度。
经研究,水务局于9月7日以《区水务局关于大张庄镇对北辰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提出修改意见采纳情况的回复》向大张庄镇回复:
1. 三角地泵站连接的小南河属于北部新区范围,该沟渠规划为填埋,因此三角地泵站已无提升改造建设意义,故此条意见不予采纳。承担该地区的排水任务为新区1-4号雨水泵站。
2. 目前北部新区基础设施的组织建设模式没有最终决定,是由市级出资建设还是由北辰区自行筹措资金建设尚未确定,因此外环调整线附近的雨水泵站暂不组织建设。此条意见不予采纳。
(二)、区住建委
10月8日区住建委以《建委关于调整“十四五”泵站建设计划的函》提出2条修改意见,分别为雨水泵站建设计划中北仓2#雨水泵站调整为青光1#雨水泵站和删除建设计划中的汾河南道雨水泵站。
经研究,水务局于10月11日以《区水务局关于区住建委对北辰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提出修改意见采纳情况的回复》向区住建委回复:
1. 北仓2#雨水泵站和青光1#雨水泵站建设均已纳入北辰区排水专项规划,调整与否均为落实专项规划,故采纳此条意见。
2. 汾河南道雨水泵站所在的普济河东道易积水片已列入《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中心城区排水工程中易积水片改造工程实施范围,按照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的原则,汾河南道雨水泵站及周围管网铺设仍需纳入《北辰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中配合市级部门实施,故此条意见不予采纳。请区住建委积极协调属地镇,推动汾河南道雨水泵站建设。
综上,《北辰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征求区内各单位意见阶段共收到意见4条,采纳1条。
二、社会公众对《北辰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提出意见及采纳情况
按照《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区水务局于2021年8月26日在北辰政务网以《北辰区水务局关于对〈北辰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方式包括电话、邮箱、传真。征求意见时间自8月27日至9月26日。
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意见。
三、专家对《北辰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提出意见及采纳情况
按照《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区水务局于2021年9月28日组织召开《北辰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专家咨询论证会,邀请海河水利委员会、天津市水务局、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共计5位专家对《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咨询论证。
经研究讨论,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和采纳情况具体如下:
(一)、提出的意见建议:
1、建议根据项目的紧迫程度及工程投资情况,合理安排工程建设时序。
2、建议做好与其他专项规划衔接与协调工作。
(二)、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第1、2条均采纳。待规划正式印发后,在进行任务分工时,将考虑项目的紧迫程度及工程投资情况,合理安排任务时序。在规划落实阶段,将与北辰区供水规划、排水规划、再生水规划等专项规划进行衔接。
区水务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