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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就业创业惠企政策

发布日期:2022-11-30 17:17 来源: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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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1.小微企业、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吸纳本市高校或本市生源外省市高校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最长可以领取3年社保补贴(每月约1110元)、1年岗位补贴(每月约872元)。

2.各类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最长可以领取3年社保补贴(每月约1110元)、1年岗位补贴(每月约872元)。

3.各类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可以领取3年社保补贴(每月约1110元)、1年岗位补贴(每月约872元)。

二、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1.中小微企业吸纳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每吸纳1人,给予企业1000元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2.民办非企业吸纳全日制毕业2年内的本市高校毕业生(本市院校或本市生源),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每吸纳1人,给予企业1000元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三、企业吸纳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

企业招用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每招用1人,给予企业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助,同一毕业生在不同企业就业只发放一次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000元)不重复享受。

四、企业吸纳农民工一次性就业补贴

各类企业吸纳农民工(外省市农籍和本市有承包土地的农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每吸纳1人,给予企业1000元一次性吸纳农民工就业补贴,每户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

五、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就业补贴

各类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1个月以上社会保险,每吸纳1人,给予企业1000元一次性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

六、就业见习补贴

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基地的企业、社会组织,组织本市院校毕业学年在校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参加见习活动的,给予每人每月1744元的生活费补贴、每人每月200元带教费补贴、每人每月1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补贴;留用见习人员的,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每留用1人,给予就业见习基地3000元的留用奖励。

七、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北辰区首次领取营业执照,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满1年,带动就业1人以上并连续缴纳12个月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3000元创业补贴。创办企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带动就业1人以上并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费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

八、首次创业岗位补贴、社保补贴

重点创业群体(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落户5年内的“海河英才”、就业困难人员)在津首次创办企业的,可以领取3年社保补贴(每月约1110元)、1年岗位补贴(每月约872元)。

九、创业房租补贴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租赁房屋或工位创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给予最长2年房租补贴。

1.租赁房屋创业的,每月1000元。每带动1人就业,每月再增加500元,每月最高2500元。

2.租赁工位创业的,每月300元。带动1人以上就业,每月再增加300元,每月最高600元。

十、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和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创业个人最高可贷款30万元,期限最长3年;小微企业最高可贷款300万元,期限最长2年。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约2.15%),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约2%)由财政给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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