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推进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改革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道路 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改革的通知》(交办运〔2023〕35 号)(以下简称《改革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道路货 物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除外)从业资格管理制度,便利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就业、择业,真正实现“一次报名、 一次培训、 一次考试、申领两证”。现转发《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推进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改革的通知》,请相关人员知悉。
2023年8月16日
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推进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改革的通知(津道运发〔2023〕9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