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大张庄镇示范镇北区安装充电桩的建议
对1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方树娟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大张庄镇示范镇北区安装充电桩的建议》已收悉,领导对此建议非常重视,立即责令专人调查办理。经研究答复如下: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推动既有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工作。每年年初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各镇街结合所辖社区条件,上报小区公共充电桩需求,最终确定安装计划。
大张庄镇示范镇北区还迁小区多,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需求较大,随着新建小区居民陆续入住,现有公共充电桩将无法满足业主需求。收到您的人大建议后,我们立即与大张庄镇进行了沟通。经镇里调研梳理后,预计今年可安装20台充电桩。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协调大张庄镇,积极联系公共充电桩承建单位,现场实地查勘,争取建设更多充电桩,尽量满足群众充电需求,解决群众困难,推动绿色低碳出行。如有下一步进展,我们将及时与您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希望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北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