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对政协北辰区十届四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落实答复
尊敬的张祎委员:
您在政协区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中小学生文明骑行、搭乘电动车出行的建议》已收悉,领导对此提案非常重视,立即责令专人调查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一是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升旗仪式、班校会等形式,开展面对不同学生群体的交通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向中小学生宣传步行、骑行、乘车等交通安全常识,培养学生文明交通行为。二是组织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专项宣传教育。召开全系统交通安全专题会议,全区73所中小学贯彻会议精神,面向全体学生召开交通安全主题班会,教育学生16周岁以下严禁骑行电动自行车、16周岁以上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头盔;家长骑行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的,班主任采用多种形式与学生家长传达沟通,与学生及家长签署安全示范承诺书,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三是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学生及家长收看“知危险 会避险”交通安全课,每年全国交通安全日期间在全区中小学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区教育局强化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学校领导、班主任和教师的相关职责。加强对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上下学的监管和管理,保障学生的出行安全。全区73所中小学、职专聘请交通、公安、法院等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定期到学校进行交通安全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升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区教育局着力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格局,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大家齐动手”等活动,各学校通过家长微信群、公众号、家长会、致师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广泛宣传不规范骑行、乘坐电动自行车的案例及危害,多渠道、全方位提醒家长和学生注意交通安全,并纳入常态化管理。
今后,我们将持续推进安全教育和管理,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家校社共育促进学生文明交通、安全出行。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