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北辰分局 对政协北辰区十届五次会议 第1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何春林委员:
您在政协北辰区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电动车规范上牌和依规出行的相关提案》已收悉,公安北辰分局对此提案非常重视,组织分局交警支队专人调查办理。经研究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充分说明了委员对倡导文明交通出行、安全出行工作的关心关注,对分局更好的服务辖区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根据委员提案,结合北辰区正在开展的重大专项交通治理及“三整治一提升”工作,分局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高频次开展集中路检执勤执法,依法严查、严治安装临时号牌超标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上道路行驶;未按照规定安装电动自行车号牌;使用其他非机动车号牌以及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浏览电子设备等交通违法行为。
在此基础上,组织属地交警大队加强路面巡查管控,按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范流程,对行驶速度明显超过25公里/小时(国家最新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界定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机性能最高设计车速)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此外,分局坚持宣传教育、劝导、处罚相结合的治理方式;坚持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两站两员”协力推进,行业、学校、单位、社区示范引领,促进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同时,将交通安全宣传作为长期工作,保持工作力度不放松,增强群众自觉遵纪守法意识,不断提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