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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夏秋季食物中毒预警公告

发布日期:2014-08-07 15:32 来源:北辰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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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卫生监督所

预防夏秋季食物中毒温馨提示
近日,卫生部发布了“关于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发生的预警公告”,为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发生,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各餐饮单位、集体食堂要认真注意以下几点:
一、严防亚硝酸盐引发的食物中毒
今年上半年报告的化学性食物中毒多为误食亚硝酸盐引起,常见于工地食堂和小餐饮业。为此,集体食堂和餐饮业要加强管理,严禁购买、使用工业用盐,防止误食亚硝酸盐。建筑工地要加强对工业用亚硝酸盐的管理,标识要醒目,要有专人管理,严禁与其他食物及原料混放。集体食堂和餐饮业要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正确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对用作食品添加剂的亚硝酸盐的生产、流通环节加强监管。
二、严防集体食堂发生食物中毒
根据今年上半年的报告,集体食堂是发生食物中毒的主要场所,特别是学校食堂和工地食堂。集体食堂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改善卫生条件,提高食品加工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加强管理。近期扁豆集中上市,集体食堂在加工扁豆时要确保扁豆烧熟煮透,防止发生集体食物中毒。节日聚餐,严禁采购无证散装熟肉制品。
三、严防微生物污染引发的食物中毒
夏秋季是食物中毒高发季节。对于一些易受微生物污染的食品及食品原料,要彻底加热后食用。特别是食用鱼、虾、贝等海产品要谨防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食用罐头、腌渍、发酵食品要谨防肉毒杆菌食物中毒。
四、严防误食农药污染的食品及有毒植物
根据报告,今年上半年发生在家庭的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是误食农药污染的食品以及有毒植物或毒蘑菇。因此,特别提醒家庭聚餐要注意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充分清洗蔬菜水果,不采食野生植物和蘑菇。如果发生误食出现中毒症状,要及时送医院就诊。
中秋佳节、国庆黄金周将至,婚宴、聚餐迎来高峰期,各餐饮单位承办百人以上宴席要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报告备案,设立留样冰箱,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样品留样每份不少于200克,留样48小时以上。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剩余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设备,以备调查中毒原因。及时就医,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投诉举报电话:022--26819988
二O一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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