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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3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第三次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14-08-07 16:05 来源:北辰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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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做好天津市2013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出租工作, 2014

  年3

  月5

  日

  至18 日(公休日除外),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第三次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北辰道(辰悦家园、辰庆家园、辰兴家园,预计月租金标准18元 /建筑平方米)

  北辰道项目位于北辰区北辰道,临近果园新村居住区。四至范围:东至规划支路,南至果园南道,西至规划地块,北至北辰道。该项目由河北区公租房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共有房源7044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房屋3238套,二个居住空间房屋3806套。

  该项目前两次已登记房屋1728户,其中:一个居住空间房屋905户;二个居住空间房屋823户。本次接受剩余房源5316套登记,其中:一个居住空间房屋2333套;二个居住空间房屋2983套。

  (二)龙山道(茂泽雅园、茂泽怡园,预计月租金标准20元 /建筑平方米)

  龙山道(茂泽雅园、茂泽怡园)项目位于东丽区龙山道与昆俞北路交口,卫国道北侧。四至范围:东至迭山路,南至津赤道,西至昆俞北路,北至龙山道。该项目由河东区公租房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共有房源3008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房屋1504套,二个居住空间房屋1504套。

  该项目前两次已登记房屋1647户,其中:一个居住空间房屋843户;二个居住空间房屋804户。本次接受剩余房源1361套登记,其中:一个居住空间房屋661套;二个居住空间房屋700套。

  (三)双青新家园( 盛康园、盛安园, 预计月租金标准14元 /建筑平方米)

  双青新家园项目位于北辰区北辰西道与外环线交口。四至范围:东至铁西路,南至北辰道,西至幸福大道,北至和谐一街。该项目由红桥区公租房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共有房源4540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2314套,二个居住空间2226套。

  该项目前两次已登记房屋869户,其中:一个居住空间房屋463户;二个居住空间房屋406户。本次接受剩余房源3671套登记,其中:一个居住空间房屋1851套;二个居住空间房屋1820套。

  (四)大寺新家园(佳和康庭、佳和荣庭, 预计月租金标准16元 /建筑平方米)

  大寺新家园项目位于西青区解放南路延长线,津港公路以东。四至范围:东至梨双支路,南至规划路,西至津港路,北至次干路。该项目由和平区公租房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共有房源3666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1282套,二个居住空间2384套。

  该项目两次已登记房屋731户,其中:一个居住空间房屋424 ,二个居住空间房屋307户。本次接受剩余房源2935套登记,其中:一个居住空间房屋858套;二个居住空间房屋2077套。

  上述项目具体租金标准以市发展改革委届时核定为准。

  二、登记

  面向持有有效《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以下简称《符合条件通知单》)的家庭登记,可登记项目以《符合条件通知单》上标注的项目为准。

  (一)登记时间

  2014

  年3 月5 日

  至18日,上午9 : 00至下午17 : 30 (公休日除外)。

  (二)登记地点、联系电话

  北辰道(辰悦家园、辰庆家园、辰兴家园)

  登记地点:中纺前街30号(宁园街办事处旁边)

  联系电话: 4000882319 、 15760722491

   

  龙山道(茂泽雅园、茂泽怡园)

  登记地点:河东区常州道靖泰里13号楼旁

  联系电话: 13516198680 、 13516198682

   

  双青新家园( 盛康园、盛安园)

  登记地点:南运河北路与大丰东马路交口(三条石派出所对面)

  联系电话: 15760715324 、 15760715310

  大寺新家园(佳和康庭、佳和荣庭)

  登记地点:龙顺园物业底商

  联系电话: 15712250193 、 15710203946

  (三)携带要件

  申请人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须持相关要件到公告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相关要件主要有:

  1

  、《符合条件通知单》原件。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免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担保证明》或《履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承诺书》或《公证书》原件。

  因疾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登记的,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登记手续,被委托人须持本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的委托书。

  (四)登记规则

  1

  、经营单位按照《符合条件通知单》标注的家庭类别,即领取租房补贴残疾家庭类、领取租房补贴其他家庭类和非租房补贴家庭类分别进行登记。租房补贴残疾家庭,指准予领取租房补贴且家庭成员中有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者视力一、二级盲的家庭;租房补贴其他家庭,指前项规定之外的准予领取租房补贴的家庭;非租房补贴家庭, 指其他准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

  2

  、登记家庭按照一个居住空间户型、二个居住空间户型分别登记。符合承租一个居住空间户型房屋条件的申请家庭只能承租一个居住空间户型房屋;符合承租二个居住空间户型房屋条件的申请家庭可以承租一个居住空间或二个居住空间户型房屋。

  3

  、每个家庭每批次登记期限内仅限登记一个项目。登记截止时限前,申请人可以撤销登记申请;登记截止时限后,申请人不得撤销登记申请。

  三、摇号

  登记结束后一周内进行摇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摇号代表。 公共租赁住房各经营单位采取在登记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现场参加摇号的登记家庭代表,每个项目不少于30人。

  (二)摇号组别。 按照租房补贴残疾家庭、租房补贴其他家庭和非租房补贴家庭分组顺序依次进行摇号。如前类别家庭登记数量累计已多于房源数量时,将不再组织对后续类别家庭的摇号。

  (三)摇号方式。 采用计算机程序摇号。项目经营单位一次性摇出入围家庭姓名、身份证号顺序号,以该顺序号作为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入围家庭及选房顺序号与现场登记顺序无关。

  四、复核

  登记摇号结束后,区房管局对摇号入围家庭承租资格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经营单位为入围家庭办理后续配租手续;复核不合格的,由区房管局告知入围家庭,并向其发放《住房保障复核结果告知单》。享受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应按照补贴年审时限及时到区房管局完成资格年审。

  五、选房

  预计2014年三季度启动摇号入围家庭选房工作。

  特此公告

  2004

  年2 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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